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工作招标公告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工作招标公告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了落实“五育并举”理念,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及《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13号)等精神,结合《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五防五立”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平教〔2021〕5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年级
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和初、高中一二年级。
二、活动组织
各中小学要把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把研学活动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春(秋)游、军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至2次研学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活动时间为:小学3-4天,初中4-6天,高中6-8天。各中小学要建立“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工作机制,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各中小学拟定的研学实践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报县教育局审批。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协同学校共同组织完成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一)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
2.完善后勤保障,做好学生食宿组织、管理工作。
3.完善组织管理,加强课程开发,制定活动方案,做好研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4.指导参训学校做好交通方案,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二)学校
1.报批备案。各中小学须填写《学校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申报表》(附件3),制定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研学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包括出行、交通安全)等上报局安保科、德育与体卫艺科审批;各中小学须将审批后的申报表、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研学实践活动安全预案、研学实践活动班级学生名册(附件4)等资料通过网络报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备案。
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备案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138*****633,667633(教育网);电子邮箱:********@126.com">pyxsjjd@163.com。民办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研学实践活动备案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136*****971,689971(教育网);电子邮箱:pyyxlx@163.com。
2.组织准备。与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提前与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做好对接工作,认真阅读《研学实践活动参训须知》(附件1);提前发放《告学生家长书》(附件2),经家长签字后回收和存档。
3.交通运输。选择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定的具备运营专线的运输公司车辆或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汽车出租服务公司的大、中巴车辆作为参训学生的交通用车,教育局安保科做好监管工作。
4.安全教育。做好研学活动安全教育,加强自护自救教育,提前了解特殊体质学生,避免患有心脏病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与剧烈活动。
5.总结反馈。及时做好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反馈、参训感言征集以及研学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政策制定、营地基地认定、研学课程开发指导、研学活动安排等工作,成立平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继正
副组长:游兆武
成 员:方德裕 徐 竖 林祖润 赵章旦 林慧颖
赵世安 黄德钦 蔡昌希 陈尔岳 曹高兴
温正超 陈志文 周建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研学实践活动指导中心。
林慧颖任办公室主任,陈尔岳、曹高兴、温正超、陈志文、周建钞任办公室副主任,苏志奎、陈芙蓉、徐启路、徐宣、林经辉、陈亦武、林朝柱、陈伟、林茴、林克明为办公室成员。
研学实践活动指导中心设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陈志文兼任研学实践活动指导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研学实践活动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舆情处置。
政工科:指导研学实践基(营)地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研学导师队伍建设。
计财科: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经费。
普教科:指导中小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精心设计研学课程,逐步建立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
德育与体卫艺科:督促中小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指导中小学制定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做好研学实践活动申报审批,及时掌握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安保科:指导学校制订研学实践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安全防范具体措施;做好学校报送的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含交通和应急预案等)审批,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争取交通、市场监督、保险监督等管理部门加强研学活动涉及的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安全监督。
教师发展中心:协助指导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基(营)地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指导研学实践基(营)地开展教科研工作,协助做好研学导师队伍建设。
教育技术和财务核算服务中心:制定研学实践基(营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做好研学实践基(营地)的认定备案,实施动态管理监督,定期组织评估;协同相关部门创建一批省级、市级研学实践基(营)地,打造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
研学实践活动指导中心:加强研学路线设计,精心开发研学课程,逐步建立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指导开发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和研学实践课程;指导中小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做好各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申报备案工作;指导县域内市级及以上研学实践基(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四、经费落实
1.参加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研学实践活动,餐费及活动费等由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负责。
2.参加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及公办研学实践基(营)地研学实践活动,交通费由参训学校负责。
3.参加民办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活动,食宿、交通、活动、保险等所需费用可由学生家庭承担(学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各民办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需明码标价及时公示,建议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减免。
附件:
1.研学实践活动参训须知(模板)
2.告家长书(模板)
3.学校参加实践活动申报表(模板)
4.研学实践活动班级学生名册(模板)
5.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单位参考名单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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