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受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GXTC-CZ-C-*******)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万元
三、 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海控能源电站集中监控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二次)
技术要求:本期集控平台主要完成发电信息管理系统和实时视频两部分系统的建设,要求具有可靠性、实时性、稳定性,且人机界面优良,要求在平台上两个部分内容无缝切换。详见用户需求。
单位:套
数量:1
服务期:两年,其中一年为项目实施期,一年为免费运维服务期。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5年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类经验,具有有效的PMP资格认证证书。
(2)其他成员要求5人及以上:专项支撑人员至少3人,并具备3年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类项目经验;后台技术支撑人员至少2人,具备1年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类项目经验。
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7日(每日9:00-12:0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8号鑫福大厦802室 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https:///)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00分;(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16F
联 系 人:黄健
电话:130*****53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8号鑫福大厦802室
联 系 人:陆工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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