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2021年度红桥区夏秋季病媒生物除害作业服务(项目编号:SLV2021-A-051)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2021年度红桥区夏秋季病媒生物除害作业服务(项目编号:SLV2021-A-051)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 2021年度红桥区夏秋季病媒生物除害作业服务 (项目编号:SLV2021-A-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红桥区夏秋季病媒生物除害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1-A-051 项目名称:2021年度红桥区夏秋季病媒生物除害作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万元 最高限价:10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成交后1周内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如国家或天津市爱卫工作检查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行,需延长服务。(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到 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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