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招标公告
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招标公告
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买卖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选取一家销售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液态)和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液态)的物资供应单位。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计划采购370吨;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液态)计划采购170吨。价格执行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限价,即净水剂Ⅰ(聚合氯化铝)单价1038.00元/吨;净水剂Ⅱ(聚丙烯酰胺类水剂)单价3125.00元/吨,预估总金额915310.00元(不含税),项目编号JYZF-2021-MM-16。
1.2 地点: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3价格:拦标价执行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批价,经商务洽谈后确定。
1.4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2.执行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Q/SY17090-2018
Q/PYX005-2018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承担本次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 响应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与吉林油田公司和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公司无法律诉讼案件和法律纠纷。
3.3本次商务谈判要求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竞谈,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公示时间
4.1本次采购公示在()上公布。公示时间3天: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异议的请到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科提出书面意见。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石油大街吉林油田相关产业园区家属区2-1栋东侧20米。
响应人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商务洽谈时间 2021年 5月17日9时00分,(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上。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石油大街吉林油田相关产业园区家属区2-1栋东侧20米。
4.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科。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邮 编:138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3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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