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王城公园凤湖餐厅招商公告
洛阳市王城公园凤湖餐厅招商公告
洛阳市王城公园凤湖餐厅招商公告
根据《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王城公园凤湖餐厅项目现对外公开招商,现就有关磋商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王城公园凤湖餐厅招商项目
二、招商项目内容
1、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招商项目要求)
2、年租金控制价: 20万元/年。
3、项目概况:王城公园是河南省最大的综合性公园,年客流量约150万-180万人次。凤湖餐厅项目位于公园内凤湖西北侧,建筑面积149.74平方,露天平台约206.7平方,水面约3251.81平方;该项目主要是为园内晨练人群、游客、公园职工、经营商户等提供中西式餐饮服务。现面向社会整体招商,由成交供应商投资装修及经营凤湖餐厅。
经营面积包含原大众食堂、凤湖水面、大众食堂南侧露天平台。露天平台须保持通行功能,不得封闭占用。水面不得经营娱乐项目。
4、经营范围:提供中西式餐饮服务。中餐为基础经营内容,在中餐基础上可增加西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符合:
1.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1.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符合:
2.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2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www.pbccrc.org.cn)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领取磋商文件须知: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领取地点:洛阳市王城公园商管部。
2、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招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招商保证金为20000元。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王城公园三楼会议室(洛阳市王城公园西门办公区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洛阳市王城公园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312号
联系部门:商管部
洛阳市王城公园
2021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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