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污水站消毒药粉。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1-JL13(05)-W10029。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成分 | 技术要求 | 规格 | 供货周期 | 服务 地点 | 最高 限价 |
1 | 污水站消毒药粉 | 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或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 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 1公斤/瓶 | 1年 | 重庆市 | 163元/公斤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下达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产品必须在“全国消毒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且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
3.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全国消毒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资料为准。
五、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08:00至12:00,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01@qq.com)。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潜在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2】;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声明书【附录4】。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5.近3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或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封面【附录6】。
6.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7】。
(四)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领取并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5月3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27楼。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4万元。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评审工作在开标结束后立即开始。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dph-fsi.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十一、详细技术要求
功能/指标分类 | 功能和技术指标要求 |
消毒粉含量 | 所投消毒粉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或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主要成分含量不得低于20%,最高值不限,且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40%。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检测报告含量为准。 |
消毒粉用量 | 每吨污水成品消毒粉用量小于10g,以投标产品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医疗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检测报告为准(若有多个类似检测报告,则以最高投加量检测报告为准)。 |
消毒粉PH | 3~6(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检测报告为准)。 |
消毒效果 | 使用投标产品后医院污水消毒指标(粪大肠菌数、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三个项目的检测数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医疗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检测报告为准。 |
消毒粉稳定性 | 37℃存放3个月后单过硫酸氢钾(过硫酸氢钾)含量下降率不超过10%,且主要成分含量不得低于20%(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检测报告为准)。 |
检测报告 | 提供定量杀灭实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平均杀灭对数值>5.00、大肠杆菌平均杀灭对数值>5.00)的检测报告(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检测报告含量为准) |
备注 | 上述检测报告应为同一批号或同一编号的检测报告。 |
售后服务 | 1.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用量需求送货,自接到通知起5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到位,投标人负责对污水站操作人员消毒粉投加培训。 3.中标人应具有满足采购人产品需求的供应能力,无论交货地点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当批次采购货物金额多少,中标人应保证供货。对于有定期定量采购的产品,应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4.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5.经投加所供应产品处理后的医院污水必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的相关要求。合同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污水站水质监测不达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