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广告审查公示

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广告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现将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1

菏泽市牡丹区新世纪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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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菏泽市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联系电话:0530-7355619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2.doc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2.docx

菏泽市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11日


/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72a6f149daf44ad3af3181b6f671d246.doc&classid=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广告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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