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集镇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付集镇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杞县付集镇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付集镇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杞县付集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杞县付集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基础设施
2.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县级财政配套
2.4 项目总投资:125万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建设面积:1100㎡
2.8 标段的划分:
二标段:杞县付集镇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二标段监理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 9:30 分至 12:00整 ,下午 2:30分至 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4.3 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圆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持转帐回单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收据证明。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日上午11:00整,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付集镇卫生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4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开封市畜牧局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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