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荔城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1日08:30
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预算金额¥2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188*****672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蔡****-*******

项目概况

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4]PTXCZJ[GK]*******

项目名称: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项目

1(项)

荔城区木兰溪重点流域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服务,(一)通用技术要求 1.操作语言 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和控制单元所有显示须为中文,符合《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GB2312-1980)。 2.供电要求 固定站设备的运行电压为:(220±22)V,交流频率为(50±0.5)Hz。 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 3.使用环境要求 所有设备在温度5~45℃、相对湿度小于90%环境下能够正常运行。 4.试剂供应 (1)需提供仪器试剂配制方法,并提供试剂成分及纯度; (2)仪器所需试剂贮存于专用试剂瓶中,试剂保质期不低于一周; (3)仪器使用的实验用水、试剂、标准溶液均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中国环境出版社,2017)中质量保证要求。 ★5.通讯协议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 标后按照采购人指 定的传输协议要求,将所有监测数据传输至指 定的平台,包括仪器的实时状态、关键参数和监测数据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仪器的底层通信协议。 6.设备须符合国家在线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具体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资信证明的补充?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

方式: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18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小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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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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