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3销号的公示

>>榆树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3销号的公示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3.3整改任务,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

  三、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长春序号三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 任 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商砼站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整治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全面加强城市扬尘管控长效监管。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物料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

  2.加大对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的管理力度,车辆一律要求苫盖,禁止车辆带泥上路。加大保洁力度和频次,及时撒水、除尘。

  3.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建设喷淋抑尘降尘设施,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

  4.实施裸露地面软硬覆盖,加强城市绿化施工现场扬尘管控。

  5.完善辖区内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抑尘措施,压实建材生产等企业环保责任,完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或覆盖整治,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

  1.已落实负责单位并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2.所有在建工地全部实行道路路面硬化,运输渣土车辆全苫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道路撒水、除尘、保洁收效显著完善辖区内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抑尘措施,压实建材生产等企业环保责任,完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或覆盖整治,防治扬尘污染。

  3.加强对在建设工地巡检力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物料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

  4.根据市政府年度计划,逐年完善和提升绿化工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5.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物料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辖区内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抑尘措施,压实建材生产等企业环保责任,完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或覆盖整治,防治扬尘污染。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要求,此问题按照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6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序号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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