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1销号的公示

>>榆树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1销号的公示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1.1整改任务,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一)长春序号一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谈话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落实得还不够到位,面对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的一些难点任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战全胜的信心、决心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责任单位:开发区、集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事涉部门。

  责 任 人:开发区、集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事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充分、决心不坚定、落实不坚决等问题。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保持整改力度不减、速度不慢、标准不降、势头不变。

  3.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对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全体职级公务员的培训课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和评价体系,加大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生态文明类指标权重。

  4.强化污染防治板块专项巡察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市委巡察反馈污染防治板块问题,认真梳理,细化问题,制定施工图,拉条挂账,倒排工期,彻底整改。

  5.严格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按要求开展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办结的信访案件彻底完成整改,坚决制止出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情况发生,防止问题反弹,提升整改质量。

  6.严格执行《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发区、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辖区的整改工作负责,相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责。

  7.出台榆树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支撑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和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学习会,强化学习培训,增强环保意识。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打赢三大攻坚战专题集中培训班。

(二)成立榆树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合力和执行效力。已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课程。

(三)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体系。

(四)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污染防治板块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制作台账,半月调度,按序时进度推进问题整改。

(五)已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

(六)严格执行《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履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推进市级领导包保制度。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七)《榆树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已制定出台。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要求,此问题按照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6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标签: 序号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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