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路-东环二路、华阳北路-东康路、中兴路-丰田路卡口式高清电子警察招标公告
华城路-东环二路、华阳北路-东康路、中兴路-丰田路卡口式高清电子警察招标公告
标号:坛政采2013-A03(公)-012号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坛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卡口高清电子警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卡口式高清电子警察项目。
谈判编号:坛政采2013-A03(公)-01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华城路-东环二路、华阳北路-东康路、中兴路-丰田路卡口式高清电子警察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参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投产品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通过国家3C检测认证;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投标单位具备三级(含)以上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3、投标单位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等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工程、产品资质证明;
4、投标单位需具有电子警察生产厂家直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市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
6、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参加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五、标前答疑时间:2013年6月21日下午2:30,地点:金坛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答疑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7月2日下午2:00-2:30。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七、投标时间:2013年7月2日下午2:30。投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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