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5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21]0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案【202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058.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58.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637.5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8637.51平方米,拟对楼宇主体进行提升改造,建筑面积为8637.51平方米,无地下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为楼宇主体承重加固,内部装饰装修,电力设施、防火防灾设施等的更新,新增客货电梯两部及空调设备、室外工程(绿化、道路、景观照明、屋外管网等)、消防水池及泵房等的建设。拟购置60组封闭冷通道机柜、1套动环监控设备、1套机房设备、保密设备等设备以满足数据中心、智慧民生运营中心、民生大数据平台等的建设要求。,总投资额10058.2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成林道63号(原天津市工业大学院内教学楼)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招标范围: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8637.51平方米,包括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给排水工程、房修电气工程、房修采暖工程、房修通风空调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952.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6月20日 至 2021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执行,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项目部成员中除正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在中标人进场开工前配置齐全,施工项目部备案登记。,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1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石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嘉华里12号楼-9号底商
邮政编码:300160联系人:刘彦君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颖(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邮政编码:300161联系人:刘润霞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5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彦君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嘉华里12号楼-9号底商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大数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