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发电厂2013年度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发电厂2013年度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2013年度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1 CHDT303/11-QT-0201 低氮燃烧器改造 燃烧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四、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五、工程概况:
前期工作进展及工程进展情况概述:该批次拟安排工程项目可研已于2012年上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电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该批次项目列入2013年度工程计划。
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该批次项目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9000万元企业(法人)。
3投标单位应具有火电锅炉改造工程设备设计、供应、施工的经验。燃烧系统的设计、制造、供应、调试工程承包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分段投标单位。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5且有20台(套)及以上200MW机组锅炉燃烧系统燃烧器改造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至少均需提供5家运行后具有省级及以上试验研究单位的低NOx试验签证报告影印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10.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机组200MW低氮燃烧器改造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且有20台(套)及以上200MW机组锅炉燃烧系统燃烧器改造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至少均需提供5家运行后具有省级及以上试验研究单位的低NOx试验签证报告影印件。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7.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表1)
7.2、提供企业简介或说明,内容含投标人所具有的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经验说明,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施工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等;
7.3 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
7.4、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5、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提供2000年—2012年度的,且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清晰可辨;
7.6、近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或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出具的近五年无诉讼和仲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7、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合同业绩资料:
7.7.1 要求按照不少于本公告规定的数量提供合同业绩资料。
7.7.2一份完整的合同业绩资料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同时可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佐证资料。
7.7.3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是清晰可辨,必须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并且能够充分体现该合同的双方、电厂名称、机组容量、签订日期、投运日期等,合同工作内容或供货范围能体现的是招标内容的业绩。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 6月14日至6月18日
九、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资料请按照本公告第七条的要求准备。
(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23日
2013年6月23日9:00以前截止。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提交邮箱: festamps@163.com
特别提示: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来访、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
十、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联系人:张慧峰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festamp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联 系 人: 王忠霞
电 话:***-********
传 真: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