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容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容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容荟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GC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容荟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项目备案流水号为****************10165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容荟建设项目施工。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8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地上建设4栋建筑,地下1层。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7 计划投资:10978.0121万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应当采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8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该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至少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截图);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公示页截图;
(8)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公示页截图;
(9)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注:投标人购买文件时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的顺序排序后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容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联系人:赵宇
电 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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