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招标公告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03月02日拍卖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P(2020)19-3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马口镇邱子脑社区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18666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8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186660 | |||||
受让单位 | 湖北楚天通讯材料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
宗地编号 | P(2020)20-1-1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马口镇中南路以南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1968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85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196880 | |||||
受让单位 | 汉川东欢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
宗地编号 | P(2020)4-5号 | 地块位置 | 汉川市三星垸原种场原圣垸生产大队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9903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50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90380 | |||||
受让单位 | 湖北联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
二、公示期: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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