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方案编制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开展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方案编制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气[2019]5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VOCs治理效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力保障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我市拟开展新一轮VOCs综合治理工作,现就该工作方案编制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
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方案编制具体工作内容:
1.分析污染特征。全面梳理福州市VOCs排放情况,分析福州市城区及各县(市)区VOCs空间分布、行业分布,明确主城区及各县市区重点管控企业,调查分析重点企业特征挥发性有机物,确定治理重点。
2.提出治理目标及措施。根据福州市空气质量现状及目标、环境空气VOCs污染特征、产业政策、能源结构及“十四五”期间福州市拟新建、扩建、改建的涉及VOCs排放情况,分析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主要问题和压力,提出本阶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目标及要求。
3.梳理分批治理清单。综合考虑VOCs物质活性、产生排放情况、区域排放特征、行业特点,研究形成整治计划。
4.制定一厂一策2.0版编写纲。总结第一阶段整治企业编制的一厂一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规范及省、市最新管控要求,研究制定一厂一策编写纲。
5.制定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结合福州实际,以源头防治、无组织减排和末端有效运行为重点,根据国家、省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制定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
三、项目成果
1.标后一个月内提交:
a.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清单;
b.提出福州市重点控制哪几类VOCs物质;
c.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策”编写纲;
d.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
2.2021年7月1日前提交经专家评审的《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方案》文本。
3.提出分阶段完成治理任务及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我市VOCS排放量下降目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经验。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50,联系人:林工,联系方式:********。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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