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1-2024年商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1-2024年商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1-2024年商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21年05月11日
招标编号:GXTC-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21-2024年商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324.06万元。
3.项目概述:为保证分行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按照总行规定购置价格低于38 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车辆配置标准要求,拟开展6辆商务用车的租赁服务采购,商务车为别克牌GL82021款(ES陆尊653T),外观颜色为巧克力褐色或香槟金色,内饰颜色为大漠米色,排量为:2.0T,车况全新,租期三年,每辆车每月租金约为15000元,6辆商务车3年费用合计不超过324.06万元。服务商为分行提供车辆租赁、车辆保养及巡检、车辆维修、车辆年检、车辆救援、保险及理赔、事故处理、提供替换车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服务。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3) 网络标书销售:
①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登陆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应认真阅读网页上的有关操作须知,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通过苹果AppStore和安卓应用市场下载"中招互连"APP,也可打开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ding.org),首页扫描二维码下载。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购买、单位签章制作、登陆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操作。之后扫码登陆投标管家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扫描顺序为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项目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传真、邮箱),文件名:**公司报名资料.PDF)→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③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支付费用等环节技术问题,都请拨打国信e采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④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完善企业信息中的银行账户并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同时请上传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否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标书发售联系人:于海臣、顾鹏飞
联系方式:181*****399、180*****566、****-*******
传真:****-*******
联系邮箱:gxxj_yhc@163.com
(4) 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在发售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
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张大炜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dawei531@cdb.cn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于海臣、顾鹏飞 传 真:****-******* 电子邮件:gxxj_yhc@163.com |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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