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2-4季度监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2-4季度监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为完成永泰县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需要,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部分项目监测任务,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社会检测机构前来报价,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第2-4季度监测服务采购

2.项目监测方案:永泰县2021年第2-4季度委托监测方案(详见附件)

3.服务时限要求:中标检测单位按照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的检测通知(电话或书面)3日内安排到现场采样,采样完成后10日内向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提交监测报告。

4.提交成果:出具加盖检测单位印章的正式检测报告三份,提交报告五个工作日内需将采样记录、实验分析原始记录(含质控样、谱图等)、监测报告等全套资料上传至省厅亲清平台,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

二、投标方资质及检测能力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所委托的监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6.8万元。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报告编制、邮寄等用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中标方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监测指标项目、单价、总价等)。

  五、技术服务及质控要求

  1.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有权在中标方样品分析过程中加入质控样对分析结果进行核定。

2.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福州市永泰环境监测站可采取发放质控盲样、现场检查实验室分析过程等方式对中标方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中标方无法履行委托业务或被有关部门发现检测机构资质弄虚作假以及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时,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有权中止合同,已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4. 中标方提交成果在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委托社会化监测项目质量交叉审查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有权中止合同,已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4日15:30(北京时间),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第二会议室。

  3.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要求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福州市永泰环境监测站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的具体业务对接及资金结算。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对成交供应商受托业务量不作保底承诺,结算时以供应商实际承接的具体业务及询价确定的项目单价为依据。  

3.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福州市永泰环境监测站报送产生费用报表并进行结算。

联系科室:福州市永泰环境监测站,150*****598 联系人:鄢先生

   监督机构: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生态环境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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