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分散采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分散采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服务内容
1.检查对象
启东船舶修造、电力、粮食、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企业,包括13家船舶修造企业、 9家电力企业、3家粮食和储备企业、1家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共26家,详见下表),但不限于以上企业。
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区域 |
1 | 中远船务(启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2 |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3 | 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4 | 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5 | 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6 | 江苏华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7 | 江苏向海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8 | 武船集团南通顺融重工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9 | 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10 | 南通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11 | 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12 | 启东集胜造船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13 | 南通中舟联合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海工船舶工业园 |
14 | 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 北新镇 |
15 |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
16 | 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城 |
17 | 国网启东市供电分公司 | |
18 | 华能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
19 | 龙源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江海产业园 |
20 | 启东市华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21 | 启东市华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高新区、南阳镇 |
22 | 启东市永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合作镇 |
23 | 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 |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
24 | 启东市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 有关乡镇 |
25 | 启东市吕鲜人家米业有限公司 | 吕四港镇 |
26 | 启东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汇龙镇 |
注:本次采购服务期限内在上述名单中参与检查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检查时间和频次
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相关文件和通知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等,原则上每季度安排1轮次。
3.检查内容
采购方委托成交供应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根据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在检查前进行确定。
一般检查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理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0元/项目。结算时以总项目数为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只报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安全技术专业服务;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安全评价师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全部服务、辅助工具、人力、车辆、工本、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振伟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甜甜
联系电话:****-********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项目组成人员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按照投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8)报价表:必须按附件五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 5 月 17 日下午14:00-14:30密封送至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会议室(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主楼6楼。
6、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期限:
1.1合同签订后2年内。(注: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达到采购人合同所签的要求,采购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一个年度合同,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将根据服务的总体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
1.2要求供应商一旦中标后,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组人员配置人数不少于5人,必须有专人同我区进行日常沟通,且在紧急情况下要求成交供应商企业人员必须在二小时内抵达招标人处。否则迟到一次扣除合同价款500元;
1.3供应商需将配置的人员情况在询价响应文件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表”中详细列出并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一旦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无故变动。
2.服务地点:启东市范围内,业主指定地点。
3.其他
在本次服务期内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及评定,如在本招标服务周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的考察及评定过程中,得到认可的,则采购人有可能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延长服务周期,合同价按中标单价*实际项目数计算。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报价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有效的供应商为两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有效的供应商仅为一家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分自然年度支付,每年1月份由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付前一年度产生相应服务费,合同到期年度如未能续约的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余下服务费。合同期内发生的服务费经甲方协调,由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东市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分摊。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__询价公告(二次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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