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79325
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79325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公告
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79325
(三)预算金额:23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描述:绿化养护标准:(一)割草 1、草坪割草:一般使用割草机进行。马尼拉一年3次,6月1日前一次,9月1日前一次,12月底一次。质量标准:草的高度保持在15公分以下,割除的草及时清除。 2、一般绿地割草,一年4次,时间与质量要求同上。 3、路边及角隅割草,一年至少3次以上。5月1日前一次。8月底前一次,国庆节前一次。 4、割草或修枝若使用大功率或噪音较大的机械时,必须安排在节假日进行,期间如遇有重要会议或活动也须暂停作业。 (二)除草 1、草坪刁除,刁除的杂草及时清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2、地被植物(麦冬草)及月季除草,视杂草生长情况决定除草次数和除草方式(削、拔)。质量:基本控制在无杂草状态,拔、削除的杂草及时清除。 (三)修剪 1、整形树修剪:一年四次以上,4月中旬一次,6、7月一次,8、9月一次,春节前一次。质量: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 2、绿篱修剪:一年六次。2、3月一次,4月中旬一次,5、6月一次,8月一次、10月一次、12月一次。质量:剪下的枝叶及时清除,保持篱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夹于绿篱间杂树及时清除。 3、灌木修剪:一年一次,夏季开花的于冬季进行,春季开花的于花后进行。 4、行道树抹芽(指悬铃木行道树),一年2-3次。质量:去除四米以下不必要的半木质化不定芽,抹下的芽及时清除。 5、行道树修剪,一年一次,按美观原则,于冬季进行。 6、一般树木修剪,必须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四)病虫防治 1、香樟: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 2、其它行道树: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 3、一般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 4、其他寄生性植物及病害防治对象应及时清除。草坪锈病,灌木都应及时检查及时防治。质量:喷洒药剂时做到均匀细致。事后要检查,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在1%以下。 5、配合市爱卫办除“四害”行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偿定期对管养区及3号、4号楼一层厕所做好蚊、蝇喷杀工作,每月三次以上,视季节变化及实际情况及时增加喷杀次数。 (五)新种树木养护 1、大院绿地新种树木养护,无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8%以上。 2、地被植物养护,无特殊原因成活率(面积比)在98%以上,没有面积超过1㎡以上的成块草皮死亡。花木枯死的应及时补种。 3、调整补缺新种树木养护:没有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5%以上。 (六)清除枯枝死树:凡清理下的枯枝死树必须运走。 1、乔木的清除枯枝工作:高大行道树的清洁工作及时进行,不得挂树一周以上。 2、灌木绿篱的清除枯枝工作,应随时进行,不得超过一周以上。 3、死树:一经发现随时清除。 (七)抗台扶正 1、由于各种原因,行道树或其它乔木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必须予以扶正,确实难以扶正的,要加以支撑防止加重倾斜。 2、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做好抗台风倾斜准备工作,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台风过后要立即做好抗灾复产工作,已被台风倾斜的树木,在7天内予以扶正。 (八)施肥 1、一般树木施肥,在冬季之前施肥一次,开沟施肥,施后覆土。 2、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一年四次。其中,秋季修剪后重施基肥一次,春季花前一次。 3、地被植物施肥:一年四次,草坪可在下雨之前以化肥为主撤肥,时间在5月与10月。天晴施肥必须随后喷水,以防肥伤。养护质量标准。①草花花坛有四季更替计划。花坛种植图案美观,密度合理,时间适宜。②及时松土施肥、浇水、治虫、保证植株健旺,花朵鲜艳。③花坛四周及花坛整洁,无明显杂物。杂草及时清除。④及时去除残草、枯枝。整形树及时修剪,保持美观。⑤保证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会议期间绿化美观。 4、所有施肥项目及施肥品种、数量必须经甲方验收后实施。 | 1 | 年 |
2 | 服务描述:灭蚊服务:灭蚊次数为每星期全面消杀至少1次,遇蚊子繁殖高峰期时,加至每星期2至3次。 | 1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05月11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小明 ****-*******
采购单位: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05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