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公开招(选)聘教师专业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2021年度郎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21年郎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1年度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业测试工作原则2021年度公开招(选)聘教师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方法和要求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专业测试对象的确定(1)招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2)选聘:根据《2021年郎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规定的符合参加专业测试条件的人员。三、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一)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 7:00开始,时间一天。(二)专业测试地点:郎溪县第四小学(郎溪县建平镇亭子山路与胥河路交叉口)(三)专业测试通知书的领取各考生于5月20日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期间不再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领取时间: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郎溪县教体局人事科(三楼)领取通知单时请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本人领取须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及委托函。四、专业测试考查指标及方式非体育专项考生:(一)教学设计考查主要考查面试对象撰写的教学设计是否规范、完整、有特色;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过程的设计是否得当;是否较好地反映教学目标和要求;是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恰当把握教学活动的重难点等。(二)试讲考查 1.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目标的达成、贯彻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掌握课程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教材内容的把握与处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演示、教具和学具的运用等方面的要求。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把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个性发展等方面的要求。体育专项考生:(岗位代码:******* ********021012详见附件2.3.4)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育专项考生不撰写教案,主要以现场操作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场运动技能水平和综合专业素质能力。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测试时统一要求着运动服装。五、专业测试程序(一)候考室工作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专业测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上午6:30),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按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同一组中不同学科,由各学科考生代表抽签决定该学科顺序,然后由考生分别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序号顺延),考生未进入准备室前不得离开候考室。(二)准备室工作根据考生抽取的专业测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至准备室。考生在准备室内独立完成教学设计的撰写(提供教学设计专用纸)。(三)面试室工作教学设计(试讲稿)撰写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室,考生向考官出示面试序号,进行试讲面试。(四)操作要求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操作要求如下:(1)教学设计的撰写。考生撰写教学设计(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及教材),撰写时间为45分钟。(2)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音乐、美术专业考生由考官现场决定相关专业展示内容;其他学科由考官视情决定是否启用答辩程序),整个试讲环节用时不超过20分钟,到时叫停(试讲可以不脱稿,英语教师要用英语讲课,需要音乐播放器的自备播放器,不得把手机作为音乐播放器使用,不提供多媒体播放PPT,音乐面试室提供电子钢琴,其他教学用具自备)。(3)专业测试内容。考生要善于灵活而科学地处理教材,根据学生实际或自己的教学体会,从所采用教材中由考官组确定选择一节课的教学内容。(采用教材附后)(五)专业测试的方式考场监督员核查考生身份后,由主考官主持,按照抽签的顺序试讲,试讲采用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六)专业测试成绩的评定每考场设5名或7名考官,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计算成绩时5名考官的考场取5名考官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计算成绩时7名考官的考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最终得分。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教学设计15分、试讲85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分数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当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六、纪律要求(一)考生须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