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渝05破47号关于未接收到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胡公告
(2021)渝05破47号关于未接收到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胡公告
2020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依法裁定受理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债务人”或“海浪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本案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仍然没有联系上海浪科技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资料。因此未接收到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卫生用品厂、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经营部、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健品厂、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二路面包连锁店、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技术分公司、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科特现代办公设备分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特此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海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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