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申领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人员名单的公示
我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申领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人员名单的公示
我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申领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颁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的通知》(环办人事〔2019〕44号)要求,我厅按规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纪念章申领工作,部分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单位进行了申报,现将全省申领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30年纪念章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申领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提出。
通信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
邮编:230071
附: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申领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人员名单(2021年度)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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