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电子学研究所《变形镜驱动器模块》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应用电子学研究所《变形镜驱动器模块》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变形镜驱动器模块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拟对变形镜驱动器模块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2021-380。
2. 采购项目名称:变形镜驱动器模块。
3.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一室。
4. 采购代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靶场技术保障中心采购办。
二、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预算金额:12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1. 研制《变形镜驱动器模块》一套.其中高压驱动板2块,背板1块,调试电源一套。并完成相关的电磁兼容试验,高低温试验,振动冲击试验。
2.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其中技术要求5页,评分标准1页。
3. 交付期要求:成交通知发出35日。
4. 项目实施地点:绵阳;
5. 资金支付方式:■(非我所合格供方:验收合格支付90%,质保期满支付10%) /■(我所合格供方:预付30%,验收合格支付65%,质保期满支付5%);
6. 质保期要求:12个月
四、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采购文件)。
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比邀请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非经营活动(2万元以上)、经营活动(5万元以上)-(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17号)
注: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我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列入“市场禁入名单”和“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备注: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最新发布的为准)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比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远程领取(电话或网络申请);
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自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运输部钟楼对面)十所民品楼401室(地址)申请获取,联系人:冯女士,电话:****-*******/*******,手机:158*****551,电子邮件:********2@qq.com。
3.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需支付资料打印费:100元/份(不含邮寄费,外地需要邮寄询比采购文件的统一交顺丰快递到付)。
4. 经办人员当场(现场获取的请提前联系)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函、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提交可以是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同时登记备案供应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 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 ★采购参与确认回函:
可以满足技术要求并且愿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供应商,于2021年5月17日17:00之前以“回函”的形式进行确认,“回函”可以盖章后扫描发至采购项目组织者电子邮箱:********95@qq.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采购,不具备后续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文件获取处,见第八条。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单位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经办人应发送短信息(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及快递单号)至采购文件获取处联系人的手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出响应文件的邮件不予接受。
十二、 询比评审地点、时间: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三区十所采购办,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十三、 采购文件的质疑或投诉:联系采购项目组织者,并以书面形式递交。
十四、 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技术联系人:周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组织者:古红 联系电话:****-*******/*******/166*****501 电子邮件:********95@qq.com
应用电子学研究所靶场技术保障中心采购办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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