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境外美元银团贷款总顾问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境外美元银团贷款总顾问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项目主办人和招标人均为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境外美元银团贷款总顾问选聘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满足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境外美元银团贷款项目选聘的最佳需求。
最终被选定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通过充分的商务谈判确定具体的工作范围、价格及其他细节,并签订合同。
二、招标说明
招标文件由招标书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自拟,内容必须正面响应招标人要求,具体资料详见招标书。
四、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正本用于开标,副本及电子文档用于备查存档。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档储存介质需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正面应明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境外美元银团贷款项目总顾问人选聘招标项目”,并在每一密封袋封面正面右上角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字样。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7:00;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投标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总办,联系人:吴鹭嘉,联系电话:****-*******;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信达股份资金部相关人员:李辰,联系电话:****-*******。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七、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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