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复印纸采购的反向竞价采购公告
关于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复印纸采购的反向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关于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复印纸采购的反向竞价 | ||||
反向竞价单编号 | **************** | 采购目录 | 复印纸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5-17 10: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5-17 10:45: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确认:由系统自动确认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竞价要求,并且符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 ||||
采购单位 | 凤山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林敏 | 联系方式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
商品类目 | 品牌型号或服务 | 数量 | 起拍总价(元) |
---|---|---|---|
打印/复印纸 | 永丰001 参数详情 | 10件 | 23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自行配送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池市 凤山县 凤城镇 凤山县公安局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1、 1、为确保我方权益,我方要求先审查相关资质,报价时需上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质保函、确保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售后承诺书。未能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作废标处理,我单位将按“供应商虚假响应”向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我方要求一次性交货验收,要求供应商预成交后1日内送货上门组织查验产品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查验合格后按合同收货,查验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产生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列所有设备系统在签订合同后1天内全部到货。若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每迟一天,则按全部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若有一件货物未按时到达,按未及时交货处理。 4、报价不接受推荐品牌以外的品牌及型号,需完全满足参数和商务条款要求,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对恶意竞价影响实施进度必追责。 5、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更好的服务,需提供本地化服务。如非本地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单位售后合同、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及营业执照,售后到场时间需在1个小时以内。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县外供应商报价无效。 符合以上要求的中标合作供应商需提供包邮送货上门服务。 6、供应商响应报价即为同意全部以上要求,如交付产品与我方需求不符,我单位将按“供应商虚假响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拨打政采云400-881-7190投诉处理,报相关主管部门,按政采云平台“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严肃处理。 |
标签: 复印纸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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