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蠡园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蠡园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蠡园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锡滨发改基(2006)第659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规模:3492M2。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蠡园开发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1月30日,工期 120日历天(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1 名。

5、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并将联系方式、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密封后,投入 2 号报名箱,(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应一致),报名时间 2007 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3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8 月 28 日至 9 月 3 日九点至十六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蠡园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 9 月 5 日10时00分以前送至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管理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各投标单位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保险金(最近六个月)的凭证。

1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招 标 人: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地址: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梁清路9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电话133*****265   传  真:********

联系 人:俞东霞               技术负责人:蒋其根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7 年 8 月28日至2007 年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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