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具采购项目(二次)
夹具采购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夹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夹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随钻测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夹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情况
采购项目:
种类及规模:1个标包,夹具1台;
使用功能:提高MWD、LCP、SU组装效率,减小安全隐患,同时避免磕碰情况,以提高生产效率;
技术标准:测井仪器应符合SY/T 5158-2008《石油勘探数控测井系统技术条件》及SY/T 5099-2007《石油测井仪器环境试验及可靠性要求》标准的规定;
质量要求: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交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送货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旋转导向维保中心(四川省广汉市)。
2.2招标范围:
夹具1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估算金额:38.42万元(含税)。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两年。
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仅适用于随钻测井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19年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据实提供,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约行为、失信行为等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初步评审阶段通过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已败诉的与履行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提供上述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7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参与管理的职工有父母、配偶、子女或直接利害关系,一经核实否决其投标(提供上述情况说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8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失信信息有效期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失信公告中明确的失信开始和结束时间为准(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9投标人没有处于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电汇。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1041 2510 5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ding.org)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 公司随钻测井中心 | 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延路72号 随钻测井中心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 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 |
邮 编:710065 | 邮 编:710065 |
联 系 人:王哲远、杨有文 | 联 系 人:屈琮敏、贾天佼 |
电 话:***-******** | |
电子邮件:gxzbsxfgs@163.com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 |
账 号:8111 7010 1360 0477 034 |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 无 |
标签: 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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