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西舍场100MW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望花区西舍场100MW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9日我局拟对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西舍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望花区朝阳路东段64号  邮编:113001

一 、项目名称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西舍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建设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抚矿集团西舍场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经济开发区盘南路40-2号208号室,建设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西舍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抚矿集团西舍场。项目占地面积20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26.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本项目为抚顺政府招商引资,总装机容量100MW,建成后并入当地电网。

主要工程为太阳能光伏列阵(组件及支架)、箱逆变一体机(26座) 、220kV升压站区、集成电路及太阳能光伏列阵下方的农作物。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不得设锅炉等热源,应采用空调取暖,无废气产生。

2、废水: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光伏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光伏组件下地表部种植植草类植被,太阳能电池板表面冲洗水水质较简单,主要为SS等,不含有清洗剂等化学成分,应直接喷洒到下方植物中;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当做植物肥料。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

3、噪声:光伏组件在运行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噪声,厂界噪声级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光伏电池组件、废变压器油(含桶)。

生活垃圾应最终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太阳能光伏组件正常使用寿命为25年左右,应定期检查,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应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变压器检修时或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 ,应在箱逆变一体机下方设置废油集油池,经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标签: 审批 光伏发电 太阳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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