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环境除尘工程[LGGF-2021-GC-1672]-资审公告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环境除尘工程[LGGF-2021-GC-1672]-资审公告
采购分类:冶金工程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烧结系统改造工程-一混环境除尘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2 计划工期:2021 年 06 月20 日至 2021 年08月 31日。
2.3 项目概况: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新建烧结机系统改造工程一次混合机环境除尘系统。采用湿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一体方式,风量约为55000m3/h。除尘器进口含尘浓度<5g/m3。净化后气体含尘浓度≤10mg/m3, 岗位粉尘浓度≤8mg/Nm3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一次混合机环境除尘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基础处理)、系统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湿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一体方式(烟气量大于55000m3/h)业绩,提供2份及以上符合超低要求的已完工合同(附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本章第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不少于2份的设计合同、施工单位提供不少于2份的施工合同(附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
3.3 非联合体提供 不少于2份合同(可以为设计和施工合同组合)和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设计合同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
********5">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0">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122504
联 系 人:孙向东、曲顺利、谷崇涛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gzblgjt@163.com
2021年 05 月1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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