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子镇绿园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汐子镇绿园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宁城县汐子镇绿园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3-J009(监理)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汐子镇绿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土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绿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地点:宁城县汐子镇。
二、工程概况: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MBBR工艺+混凝沉淀+砂滤,出水达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粗格栅机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井及旋流沉砂池1座,进水流量计井1座,水解酸化池1座,MBBR生物反应池1座,二沉池2座,二次提升泵房1座,混凝沉淀池1座,连续砂砾池1座,加氯接触池1座,巴氏计量槽1座,污泥泵房1座,储泥池1座,脱水机房1座,鼓风机房1座,加氯加药间1座,污水泵站及厂区附属工程(详见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等)。
三、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计划投资:人民币4118万元。
七、报名条件:
㈠、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资质;
㈡、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5人或以上,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职称。
2、监理企业拟派现场监理人员应包括市政监理工程师2人(含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电照监理工程师1人。
3、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所承担在建项目监理工程量执行宁建发[2009]218号文件。
具体要求:
监理企业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
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效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有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同时还需提供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所有应提供的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报名直接资格预审。
投标报名时还须提供监理建设有限公司由市建委出具的机打、有日期的总监理、市政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量清单证明,手写无效。
八、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4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注:区外报名企业需到自治区建设厅、赤峰市建委登记备案)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计划定于2013年7月16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天义镇铁东区大宁路南段西侧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绿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 系 人:李志勇 电 话:155*****236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宁城县党校六楼
联 系 人:赵景阳 电 话:****-*******
宁城绿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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