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卫生监督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7)竞字第4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供应商所提供家具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合格的供应商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厂家或直接来参加谈判的家具制造厂家要求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制造商代理资质证书(协议)或项目专项授权书(家具制造商直接参加谈判的,不受本条的限制);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第四条要求的相关材料;(5)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办公家具采购,均需安装到位;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评定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程序详见谈判文件相关说明)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 0.2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 1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 1.2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 6 楼,梦溪园巷巷口)。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7 年9月25日北京时间9:30至10:00(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07年9月25日北京时间10: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送样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参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家具样品(序号前有*的)、小样和五金件如下:

1、送样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参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家具样品(序号前有*的)、小样和五金件如下:

a. 家具样品:(1)序号4:办公桌;(2)序号8:办公沙发;(3)序号12:书橱(只须提供一扇);(4)序号13:茶水柜;(5)序号19:洽谈椅。

b.五金件:铰链、滑轨、锁具;

c.小样:(1)面料(韩皮、牛皮)及海绵;(2)密度板、防火板、木皮、封边。小样规格为100*100mm,小样上必须注明产地、品牌、规格、供应商名称。

样品须在9月24日下午2:00-5:00之间送到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小样在开标时与投标书一起送达开标现场,对于中标单位的样品将由买方留存封样。

十一、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二、项目联系人:柏林、李冬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三、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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