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档案馆2021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长汀县档案馆2021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龙岩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汀县档案馆
乙方:厦门蓝极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1]FJYS[GK]2021002的长汀县档案馆2021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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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302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长汀县档案馆馆藏档案(非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括:档案出库、抽取密件、非密件前处理、非密件目录核准与著录、非密件数字化扫描、非密件数字化处理、非密件数字化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数据备份)、数据移交、档案装订、退卷归库工作。 | 1、基本流程与要求 1.1?基本要求? 1.1.1?实施档案数字化加工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把控加工质量,协调整体进度,建立系统、完整的流程单和工作台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1 | 1、项目实施标准及规范 1.1管理性标准规范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82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陆仟元整(¥82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10) 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长汀县档案馆;
4.3交付条件: 满足验收标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档案馆馆藏档案(非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括:档案出库、抽取密件、非密件前处理、非密件目录核准与著录、非密件数字化扫描、非密件数字化处理、非密件数字化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数据备份)、数据移交、档案装订、退卷归库工作。 5.2本次项目档案扫描需用A4或A3平板扫描仪进行,加工服务费按完成A4面单页提供单价、总价,结算时按实际加工的档案页数结算,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统一以A4纸张计单价,纸质档案不足A4的,按A4折算,超过A4的,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成A4例如:(A3=2张A4;A2=4张A4;A1=8张A4;A0=16张A4)。 5.3甲方提供合适的扫描加工工作场地及办公桌椅、数字化工作室监控设备。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纸张、档案盒、卷皮)、存储设备(数字化加工的电脑硬盘、移动硬盘等)、耗材(夹子、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例如档案修裱专用浆糊和工具以及其它材料)、硬件设备(电脑设备、服务器、扫描仪、打印机及刻录设备等)、数字化及档案管理相关软件、数字化人员。用于开展扫描工作所使用的软硬件均应具备合法使用手续,计算机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均应为正版软件。 5.4乙方必须提供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实施计划方案、项目组人员配备(需提供参与工作人员的材料1、乙方与本次参与数字化加工项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2、乙方参与本次项目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3、乙方与本次项目工作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4、参与本次项目工作人员的档案等级资格证书)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方式和对象 6.1.1.1采购人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6.1.1.2采用人工的方式进行检查。 6.1.1.3验收采用分批次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批次检验报告和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应先整改再验收。 6.1.1.4验收对象包括:图像数据、目录数据、数据挂接等。 6.1.2图像数据验收 6.1.2.1采用人工抽检的方式对图像的完整性、排列顺序的正确性和图像质量等进行检查,抽检率不低于 5%,合格率应不低于 98%。 6.1.3目录数据验收 6.1.3.1采用人工抽检的方式对目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检查,抽检率不低于5%,合格率应不低于95%。 6.1.4数据挂接验收 采用计算机自动校验方式对数据挂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100%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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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乙方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量达4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 |
2 | 35 | 乙方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量达7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 |
3 | 30 | 乙方完成工作量达100%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 |
4 | 5 | 剩余合同价款于项目完成满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时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赔偿金。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甲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应付价款金额,逾期一日应按应付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7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数字化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履行逾期违约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10.8乙方承诺若售后服务未达到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项目实施标准及规范 1.1管理性标准规范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1.1.3《福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1.4《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1.1.5《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1.1.6《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1.1.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1.1.8《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1.2.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1.2.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1.2.5《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DA/T20.4-1999); 1.2.6《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DB35T 1856-2019) 1.2.7《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 1.2.8《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 2、基本流程与要求 2.1 基本要求 2.1.1 实施档案数字化加工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把控加工质量,协调整体进度,建立系统、完整的流程单和工作台帐。 2.1.2 日常管理中,关注数字化现场工作情况,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确保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得到反馈和修正。 2.1.3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操作流程图。 2.2 档案出库 2.2.1 采购人根据数字化工作进展按序时进展调取需数字化档案,先对档案进行清点,填写档案实体出入库申请单。 2.3 抽取密件 2.3.1 数字化过程中做好涉密文件的筛选工作。已有涉密文件记录的,应按照记录进行筛选;缺少涉密文件记录的,应逐卷、逐页翻阅,并根据文件上的涉密标识进行筛选。 2.3.2 涉密文件主要包括:标注有密级的文件、文号带“密”的文件、盖有密件收发章的文件、密码电报等,有解密标识的除外。 2.3.3 登记时以标注有密件信息的一份完整的涉密文件为单位,详细记录档号、密级、起止页号等信息。 2.3.4 核对密件记录的准确性后,将密件逐一放入专用文件袋中。文件袋标注应清晰准确,与密件一一对应。抽件时,应保持密件的完整性,不得遗落档案。 2.3.5 抽出的密件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2.3.6 数字化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密文件,应立即停止涉密文件加工,移交采购人处置。 2.3.7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借调手续,借出档案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开具的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2.4 非密件前处理 2.4.1 编页 2.4.1.1档案中凡载有有效信息的页面均应编页,包括文件处理单或领导(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单、正文、草稿、附件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页、废稿纸、重复件等不编页。 2.4.1.2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页;不重号、漏号,不编附页号。 2.4.1.3使用铅笔编页,书写时字迹清晰工整,不压盖档案内容。编页位置根据档案内容与装订线的位置确定,新页号标注于远离装订线的页面侧角。 2.4.1.4编页时将不规范的原页号用铅笔划掉,新页号与文件主体内容方向一致;页号缺失或页号不规范的档案,先重新整理再编页。 2.4.1.5 一个页面上并排粘贴有多个小页面档案时,可根据实际内容合编一个页号或分别编页;页面有重叠的,应分别编页。筒子页编页时,不能展开的,正面和背面均单独编页;能展开且档案内容不在折缝上的,可编为两页;能展开但内容在折缝上影响阅读的编为一页,编完后,将筒子页拆出变为折子页。 2.4.1.6案卷遇有特殊情况,由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决定是否重新编号。 2.4.2 拆除装订物 2.4.2.1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 2.4.2.2拆除档案装订物时可使用相应工具,对筒子页和其他粘连页面用小竹签等工具小心撕揭剥离,但不得损毁档案,若粘连过牢,需经长汀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确认保持原貌;对无破损但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纸质档案应先进行压平等相应技术处理。特殊装订且拆除装订后需恢复的档案,在拆除装订物时应采用拍照等方式记录档案原貌,以便于恢复。 2.4.2.3 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中标注说明,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同一案卷内,出现的重复文件,应将重份文件置于备考表后编页,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 2.4.3 档案保护性处理 档案保护性处理是对确定扫描的档案,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案卷作出评定,并在备考表和目录著录项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进行专业修复。前期档案由于时间久远,纸张载体质量差,损毁较严重,需按档案标准进行裱糊,修裱成功后再进行扫描。 2.4.4 填写备考表 2.4.4.1凡经数字化前整理的档案,如有重新整理编页、页面破损、缺页等情况的,应在备考表上注明,并由整理、编页、检查人员签名(盖章)。在备考表中除标明文件页数、重份等情况外,还可注明特殊档案和需要说明的情况。 2.4.4.2备考表中应注明文件总页数、重份文件、特殊档案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照片、邮票、信封、税票、商 标、实物、名人手迹等。 2.5非密件目录核准及著录 2.5.1 根据DA/T 18、DA/T 20.1和DB35/T161等要求,结合档案实际,确定著录要求、著录项目、著录细则和目录数据格式等。 2.5.2 以尊重事实、准确有效为原则开展著录工作,形成完整的目录数据。 2.5.3 若档案数字化前已有目录的,应充分尊重原有成果,只对不完整、不合格的目录进行修改或重新著录。 2.5.4 优先采用可将数据转换为DBF、XLS等通用格式的数据库。数据库结构应注重保持档案的内在联系,以便于数字化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2.5.5 采用计算机自动校验与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进行检查。 2.6 非密件扫描 2.6 扫描 2.6.1 基本要求 扫描应以保证档案实体安全、保持档案原貌和信息完整、满足利用要求为原则。可根据档案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方式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 2.6.2 扫描方式 2.6.2.1 扫描应按照档案标明的页号顺序进行,保证图像顺序号连续且与档案页号一一对应,做到不缺页、不重页;扫描图像内容应清晰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号、有关标记等。一般对档案逐页进行扫描,不可多页重叠扫描。 2.6.2.2 初始扫描时,保持档案平整,对褶皱不平影响图像质量的档案,应先进行平整处理后再扫描。有粘连的档案,不能折叠当前页,允许露出与当前页相连的前后页档案。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 2.6.2.3 档案扫描以白底为主。纸质偏薄的双面文字档案则以黑底扫描,避免背面影像显透,影响阅读;破损或缺角较大的档案用黑底扫描,便于辨识缺损部位。 2.6.2.4 登记的扫描页数与前处理填写的页数一致,不一致时应查找原因并整改。 2.6.2.5 一般档案用普通平板扫描仪;字迹过于贴近装订边缘的档案,可用书刊扫描仪;书籍或胶装成册的档案可用零边距扫描仪。 2.6.2.6 幅面较大的档案可采用大图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也可分幅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处理。分幅扫描时,应使各区域的大小尺寸相近,相邻幅面之间应有重叠部分,重叠尺寸一般不小于单幅图像对应原件尺寸的 1/3,并说明分幅方法。 2.6.2.7 珍贵且尺寸不规则的档案,可采用标板、标尺等标识原件大小。 2.6.3 扫描参数 2.6.3.1 扫描参数的选择,应保证产生的数字图像清晰、不失真,图像效果接近档案原貌,并综合考虑后期存储与利用方式等因素。 2.6.3.2 采用不低于 24 位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2.6.3.3 扫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差的档案,可适当提高分辨率;纸质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应进行仿真复制、印刷出版的档案,扫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 2.6.3.4 扫描格式主要有JPEG和JPEG2000 等通用格式,压缩比率的选择应兼顾图像质量、使用需求与存储能力。一般档案可用JPEG格式;重要档案、历史档案、有仿真复制和出版需求的档案,可用无损压缩 TIFF 格式。可根据全文检索等实际需要,开展图像光学字符识别(OCR),将图像转换为双层OFD或PDF格式。 2.6.4 图像命名 2.6.4.1 图像命名方式应以档号为基础,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和与对应档号的一致性。 2.6.4.2 图像存储为单页文件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组合的方式对图像命名;图像存储为多页文件时,按档号对图像命名。[档案数字化图像命名与存储示例(以件为单位)按照DB35/T 1856-201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表A.15的要求;档案数字化图像命名与存储示例(以卷为单位)按照DB35/T 1856-201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表A.16的要求。] 2.6.4.3 建立科学的图像存储路径,确保数据挂接的准确性。一般采用档号层级文件夹进行存储,JPEG/TIFF格式保存图像时,一份文件建立一个文件夹;OFD/PDF格式保存图像时,一份文件合成一个OFD/PDF文件。 2.7 图像处理 2.7.1经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按照DB35/T 1856-201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皱纹等破坏图像质量的现象。 2.7.2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裁边、排序等处理。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允许图像倾斜度不得大于1度;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7.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的档案原件进行分区扫描时,应使各分区的大小尺寸相近、分辨率和曝光量一致,相邻图像之间的重叠面积不少于各分区面积的1/20。扫描后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完整性,并做好登记工作。 2.7.4将对应同一份纸质文件的单页JPEG图像文件,合并为多页PDF文件并在PDF文件。图像合并时,要认真检查图像文件的页数、页序,确保图像文件页数、页序与纸质档案实体相一致。 2.7.5 非密件图像质检 2.7.5.1甲方采取巡视检查流水线各环节,以及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案卷的整理分件、编号、图像处理、扫描、数据存储备份等业务指导的方式进行项目质检。 2.7.5.2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 2.7.5.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长汀县档案馆数据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长汀县档案馆验收。 2.8 数据挂接 2.8.1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 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挂接正确为100%。 2.8.2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并提交长汀县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2.8.3要求数字化的档案数据能准确的与长汀县档案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衔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性。 2.9 数字化成果验收、移交和备份 2.9.1 验收方式和对象 2.9.1.1 采购人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 2.9.1.2验收采用分批次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批次检验报告和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应先整改再验收。 2.9.1.3验收对象包括:图像数据、目录数据、数据挂接等。 2.9.2 图像数据验收 2.9.2.1 采用人工抽检的方式对图像的完整性、排列顺序的正确性和图像质量等进行检查,抽检率合格率应不低于 98%。 2.9.3 目录数据验收 2.9.3.1 采用人工抽检的方式对目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检查,合格率应不低于95%。 2.9.4 数据挂接验收 采用 计算机自动校验方式对数据挂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100%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2.9.5 数字化成果移交和备份 2.9.5.1 验收合格的数据应按要求进行移交,填写数字化成果移交单,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将目录数据和图像数据迁入数据库管理系统。 2.9.5.2 数字化成果移交后应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长汀县档案馆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备份方案,综合使用磁盘、硬盘、光盘和胶片等介质,采取在线、近线和离线等方式,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分层次、多套、异质备份。 2.9.5.3 做好备份载体标识,对备份载体和数据进行必要的校验,检查载体的可用性、病毒情况和数据的完整性、可读性等。 2.10 档案装订 2.10.1 扫描完成后,按要求对档案实体进行装订,密卷独立成卷。案卷装订前,案卷封面破损的要更换,并按要求书写各项内容,对有修改的卷内文件目录需要重新打印并装订。对修改或重新拟写标题的目录数据必须做好标识向长汀县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移交。 2.10.2 缺少卷内目录或原卷内目录不准确的案卷,应重新打印卷内目录,装订时可保留原卷内目录。 2.10.3装订技术要求 2.10.3.1拆除档案上的金属物,如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和金属夹等。 2.10.3.2恢复装订时,应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核对文件排列顺序,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长汀县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保证每页都装订成功,不得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 2.10.3.3经核对无误的档案,应以文件左齐(裁口整齐)、下齐(地脚整齐),靠右侧装订,装订成品必须结实美观。 2.10.3.4在整理过程中,如遇有小页面或没有足够装订空白页面,如果发现文件无装订边,必须用质地、颜色相近纸张加边后再装订。 2.10.3.5对浮贴在相邻档案纸张上的小签条等小页面档案,如粘连不牢,用档案修裱专用浆糊加固避免脱落。 2.10.3.6对没有预留空白装订边的正常大小页面,用修裱档案专用纸张接边后,再折成与案卷大小一致页面装订。 2.10.3.7所有进行来修裱、托底、接边等处理的页面,须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装订。 2.10.3.8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确保三点一 线,既不漏页也不损害文件字符。 2.10.3.9档案装订系线时要按照标准方法操作,线不可太长或太短,系线松紧适度。 2.10.4装订人员要求 2.10.4.1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牢固树立片纸只字都是宝的意识。 2.10.4.2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档案内容,员工之间不得谈论档案内容。 2.10.4.3不得在档案上涂划、擦改。 2.10.4.4严禁将明火、茶水饮料、食物等带入工作现场。 2.10.4.5严格执行《档案装订工作规范》,确保档案装订质量。 2.10.4.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能传播、打探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10.4.7使用工具时小心谨慎,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 2.10.4.8自觉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清洁整齐,档案及装订用具摆放有序。定期打扫卫生,定期清理一次性口罩、帽子等垃圾。 2.10.5档案实体验收 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视为不合格,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方予以验收通过。 2.11 归还入库 数字化工作完成后档案应及时归还,认真清点档案数量,应与长汀县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好如初。 2.12 数字化设备及人员配备要求 2.12.1 中标方应提供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刻录机等硬件设备,且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信息输入、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 2.12.2 数字化加工网络应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2.12.3 中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组,档案数字化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档案数字化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总量和进度安排相适应,数字化加工参与人员应能够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软硬件系统故障。 2.12.4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档案的保密安全,配备保密人员及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数字化保密及配套系统的相应工作。 2.13 售后服务要求 2.13.1.售后服务期限:项目总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两年售 后服务。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2.13.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 2.13.3.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限: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 2.13.4.在服务期内,中标方的技术人员每年自动进行不少于五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 2.13.5.故障级别及响应时间: 在两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如长汀县档案馆在数据使用和档案实体使用中发现问题,中标方应派人及时到现场进行修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无论在免费售 后服务期内还是期满后,中标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2.14 档案数字化软件及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2.14.1 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 投标人应提供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必须在同一系统中具有以下功能:各类档案类别模块自定义、满足各门类档案标准目录、界面清晰可见、满足案卷及卷内相互关联、ocr识别功能、档案扫描及处理、档案数据质检等。在项目运行期间应提供档案数字化数据验收系统给采购人使用,使采购人能顺利对加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2.15 项目人员配置 2.15.1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首席质量官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颁发的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培训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15.2参与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档案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颁发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训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15.3参与本项目的保密专员具备档案专业管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连续三年以上继续教育证书、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培训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15.4参与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档案管理员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15.5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人员基础业务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15.6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指定具有两年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束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2.15.7乙方若无法提供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则将乙方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长汀县档案馆 | 乙方: | 厦门蓝极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52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1号403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黄雯 | 单位负责人: | 黄志山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一强 | |
联系方法: | 0597-6831615 | 联系方法: | 1885928848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诚毅广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201419100004824 |
签订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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