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祥云县米甸镇香么所村民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

1、项目名称: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

2、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技术方案大纲

3、采购资金预算:130.9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一项第4条:(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之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1.采购内容

祥云县米甸镇金旦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定制

2.实施背景

在金旦村上村河道海拔2033.18米处安装一套自然能提水系统,将水提到海拔2093.18米处的高位水池。设计每天提水1200立方米,扬程110米。项目主要解决灌溉用水,收益土地560亩。

综上所述,特此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淼汇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供货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东路35号车间-1楼南101-104室

附: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工作单位

职称

1

李维秀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2

左国超

大理大学

教授

3

陈志培

大理苍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研究生

2、专家论证意见

2021年5月11日14时3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该项目符合文件第二条第一项第4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或服务。同意推荐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

五、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祥云县米甸镇香么所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米甸镇香么所村委会

联系人:彭晓燕

联系电话:0872--*******

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祥云县米甸镇香么所村民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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