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设备 中标结果
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设备 中标结果
交易编号:LZHZ********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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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项目设备采购 |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 交易编号 | LZHZ********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183*****650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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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183*****65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5-11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11 1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1-05-08 00: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1 11: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项目设备采购001 | 01 | 货物类 | 297950.00(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项目设备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并于2021年05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资料,开标后三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编号:LZHZ********
项目名称:泾川县荔堡镇2021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79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共一包)
序号 |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蹲便器 | 套 | 1010 |
2 | 掏粪门 | 只 | 1010 |
3 | 排气管 | 米 | 4040 |
4 | PVC弯头 | 只 | 3030 |
5 | PVC管卡子 | 只 | 2020 |
6 | 降落伞式防雨罩 | 只 | 1010 |
7 | PVC胶 | 瓶 | 1010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0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5月11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
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1年05月08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11日1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1日11时0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结果公示:
(1)评审小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荔堡镇街道
联系方式:183*****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华明路15号
联系方式:13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燕
电 话:139*****19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投标竞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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