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拘留所戒毒所技术装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 JCZC2013(竞)-06。

二、谈判项目内容: 交换机12台、单模光纤模块26个、电话机30台、超五类信息模块130个、二孔信息面板65个、有线电视面板模板65个、门禁114门、高清网络快球5套、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183套、拾音器85台、录像机12台、服务器3台、高清解码卡18台、IP 网络金属防暴分机38台、对讲分机10对、功放4台、音箱38台、分支分配器80只、LED大屏13平方米、液晶拼接单元21套、电视机39套等(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凡未按下列要求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1、谈判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1年度年检,带原件备查);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2、谈判供应商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他人参加谈判时);

6、谈判供应商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他人参加谈判时);

7、所投主要产品(采购清单中加*号的产品)生产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谈判供应商的省安防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9、谈判供应商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0、谈判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门禁、高清网络快球、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拾音器、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监管中间件、智能视频分析服务器、系统管理服务器、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软件、高清解码卡、IP网络主机、IP网络金属防暴分机、十六路录音监听主机、数码编程分区控制器、数字自动广播主机、功放、液晶拼接单元、拼接控制器、触摸屏、UPS机头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11、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12、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软件要符合GB/T 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联网标准,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软件使用手册。

13、谈判供应商所投所有线材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以上条款(第10项中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谈判响应文件中不要求提供)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1至3项应按规定通过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法人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五、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恕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号金昌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为方便供应商参与采购谈判,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能够提供第四项证件的供应商,可向本公告第十二项提供的第一个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座机)、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以上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受理,也不予答复)。

七、意见、建议、询问、质疑受理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5:00时(下午14:30起开始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程序开始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5:10时前。

十、谈判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号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招标大厅。

十一、质疑受理及答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中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内容提出质疑的,由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和答复;除政府采购程序之外的内容,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十二、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意见、建议、报名、询问、质疑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采购人受理意见、建议、询问、质疑电子邮箱:139*****592@139.com">139*****592@139.com。

十三、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景寰明 (0935)*******(兼传真) 邵新航 (0935)*******;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王曰新 (0935)*******

十四、其他事项: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报名时无需交纳标书费。谈判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4时55分前在开标现场用现金缴纳。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