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西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沙县城西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明[2013]013号
开标时间:2013-06-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明[2013]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西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沙发改[2013]基字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县城西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沙县城西北路;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纳入施工监理范围的工程投资约165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城西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0 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进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公布第一批监理及招标代理诚信企业名单》明建筑[2013]87号文件的监理公司。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的(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 时 00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时 30分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其他技术性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6月27日17时30分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28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及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沙县李纲路1号建设大厦8楼

邮编: 365500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沙县金鼎城8栋2单元1101室

邮编: 36550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手机:159*****61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 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账号: 4091 5843 4721

开户名: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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