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漳州市卫健委拟通过遴选选择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从报名单位中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所需的专题、造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招标或比选的相关代理工作。
二、报名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且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代理机构。
2.注册地为漳州市的独立法人。
3.在漳州市区内(龙海区、长泰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
4.从事代理业务年限不少于5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0年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的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招标项目(房建市政类)中标金额累计不少于10亿元且项目数量合计不少于10个。
6.招标代理机构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组成员应全员参加202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或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5年。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其他成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2年。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应当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
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若有评标专家费、公告费、场地费均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单位。
三、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按附件模板标准)
(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如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应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如有),提交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经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盖章确认。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机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招标代理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有),以上网页打印件(截图)均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七)在漳州市区内(龙海区、长泰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体现租赁场所面积)复印件。附办公场所平面布局图,提供1个开标室和1个评标室,每间各2张不同角度照片以及1张监控照片。
(八)信誉承诺书(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十)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报名机构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十一)项目业绩材料,制作业绩项目汇总表,并按顺序附相关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汇总表中应体现项目汇总数量及汇总金额,且至少包含具体项目的报建编号、招标代理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项目金额等信息。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从提供的招标公告网页上的资金来源或立项批复文件中的资金来源证明。
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十二)须提供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员工汇总表》,《员工汇总表》中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及其2020年1月至今在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不含漳州市之外的外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缴纳社会保险机构的专用章。
(十三)收费标准承诺书(按附件模板提供)。
(十四)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承诺书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页码,并胶装成册,提供正本1份(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2份(封面标明“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名材料(正副本)应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未逐页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正副本均需密封包装,外包装应标注报名单位名称并在包装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四、遴选规则
市卫健委组织对报名单位所递交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在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单位中进行遴选:
A、若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数量达到2家及以上的,随机抽取前二名或三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B、若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只有1家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随机抽取的原则:首先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抽取号码球为对应的编号。其次,由比选人随机抽取号码球,抽取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编号即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依次确定第二、三中选候选人。若代理机构在该代理项目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将取消代理机构资格,由候选代理机构按顺序替补。
五、比选文件材料、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公告时间。2021年5月11日8时00分00秒至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00秒,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采取无记名方式自行下载遴选文件等相关资料。遴选文件的格式见附表。
2.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前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漳州市卫健委八楼会议室
参选文件的递交:遴选活动当日,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需提交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无出示委托书、身份证的或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3.比选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
4.中选结果公示将市卫健委网站中选公示,公示期一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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