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76供电、给水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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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3-176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年06 月26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第一标段 卡式预付费水表 φ15mm 块 450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包头地区
卡式预付费水表 φ20mm 块 50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包头地区
第二标段 电表效验装置 台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包头地区
二、主要事项:
主要技术要求: 见标书。
评标方式: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三.费用:本标书制作费 5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单位须将标书费在开标前3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开户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帐号:****************892-138;如汇款出现问题,可将“-138”去掉,开户名称改为呼和浩特铁路资金结算所,但“138”必须填写到备注栏或附言上。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铁路局财务处(路局大楼134房间)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不再办理;凭财务处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财务处0471--*******
四. 参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需提供本年度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关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提供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年检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企业在银行开户许可证。②生产企业要有铁道部定点定项生产的资质证明文件,经销企业要求一级及其以上代理商要有生产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代理证书带原件)和所授权经销产品铁道部定点定项生产的资质证明文件。③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④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⑤成品报价单、 成本概算报告、投标保证书。⑥公司近期同类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⑦代理公司必须在所投品种后注明代理生产厂家名称并在报名时注明所代理厂家⑧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产品的投标。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06月25日11 时0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3年06 月26 日8 时 30 分
七、联系方式:技术要求咨询电话:
招标人技术参数咨询:袁磊 电话:186*****181
招标人标书咨询: 黄云龙 电话:0471 *******
程序咨询: 王娟 电话:0471 *******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3年 06月 17日
标段号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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