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Y2021HC05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 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CY2021HC05001

2、项目名称: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采购人需求):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人民币)

项目采购预算

(以实际供货数量及时间为准)

(万元/人民币)

供货期

1

醇基液体燃料[甲醇(32058)]

按实际使用量采购

3066

33.11

合同签订后供应期预计为6个月(供应期内我所戒毒人员新配餐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并完成油改气后,采购人有权提前1个月通知成交人无条件终止合同)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6、磋商保证金:无。

7、本项目磋商邀请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8、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若供应商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和磋商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供应商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报名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 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或非现场报名购买。

  • 现场报名购买:响应供应商须携带《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至我司前台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在我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打印。
    (二)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期限内将磋商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见下),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扫描(均须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gzcyzb888@163.com),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邮寄至我公司(报名咨询电话***-********)。响应供应商应于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磋商文件款。
  •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 说明: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1年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开标室)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cyzb.com.cn)。

2.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南路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gzcyzb888@163.com网址:http://www.gzcyzb.com.cn

  • 购买磋商文件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人民币)

账号:****************830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醇基液体燃料 戒毒所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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