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
大港油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
大港油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1-0386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以DGYT-2021-0386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3">1.项目概况:2020年12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该标准中“5.5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中指出“ 重点地区油气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储油库,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或质量占比≥10%的天然气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的,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要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烷排放管控行动方案》(中油质安〔2020〕15号)要求,大港油田公司需逐步实施LDAR工程。
项目一级属性:勘查与调查服务
项目二级属性:生态环境调查
2.工期/服务期限:2021年10月31日
3.服务地点:大港油田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5.服务要求: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完成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
6.其他说明:由乙方出具项目总结调查报告、相关监测报告、数据台账等,对报告进行单位内部初审,最终进行油田公司级评审。
7.主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服务依据及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要求对油田公司采油一厂、采油二厂、采油四厂部分联合站内的管线与设备组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具体建档及检测方法参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中相关要求执行。建立站场内VOCs排放污染源清单,核算得出设备管线密封点、储罐、装卸、燃烧烟气、污水及循环水等VOCs源项各自的排放量。最终形成的项目总结报告能够通过企业组织的项目审查。
8.最高限价:40元/点位(含税,涵盖项目内一切内容,包括总结报告、相关监测报告、数据台账等电子版及文本资料)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开展LDAR 项目的专业团队,要求配备至少15名检测人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4.业绩要求:项目团队近三年(2018.1.1至今)开展过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从事VOCs检测与修复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合同副本(扫描件)予以证明;
7.准入要求:
R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服务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9.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并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1.1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2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郑舒元 邮箱: zhengsy911@163.com
电 话: ***-******** 手机: 186*****67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 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 公告大港油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pdf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