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
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闽昇【2020】招033号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机械立体停车库的185个车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3)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为126个日历天,即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基基础施工,30个日历天内完成框架结构的安装及预埋工作,126个日历天内将其余配件运抵现场,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含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月光路以南,横三号路以北,三环路以东,妙高路以西。
(5)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车库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附属工程等。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立体智能停车库设备的勘察、深化设计及设计审查、制造、运输、供货、装卸、保险、搬运就位、保管、安装及系统集成、架设供配电线路、调试、试运行、各专业配合、验收合格,技术培训、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专用工具、备品配件、税金、拆除安装的辅材配件损耗等,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上述因素在合同履行期内可能存在的费用波动风险,亦包括各分项工程所需生产要素(如人工、机械、材料等)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因素所产生的市场风险。所供设备运到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所供设备的优化设计、并保证通过验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如有)等以及其他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义务。②土建基础(桩基、土石方、承台和基础、地面回填和硬化)、装修工程(含外立面及顶棚装修)、钢结构(钢结构需满足规范要求)、车库消防分项工程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钢结构吊装垂直运输机械、供配电、消防、引导系统、暖通、排水、电气及照明(包括配电柜、电缆等)、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库的控制系统、车辆智能化管理系统、雨棚等,施工质量需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由中标人完成后续电源接驳工作。(2)货物质量满足: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合格标准。(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一经确定成交金额,单价不因市场价格、通货膨胀等任何原因变化而变化。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专业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若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要求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的,可按新规定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若投标人非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则应提供由停车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原件放入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与别的公司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上述单位的所有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
12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相应的投标。
5.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公开开标。
7.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鑫高新苑1#楼4层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联系人:林工
监督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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