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监理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监理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长春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3-700
1、长春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监理已由发改基础【2011】1076号、发改基础【2012】1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监理范围:
1)所有地下车站的人员出入口、疏散通道、人员换乘通道、车站风道、区间风道、区间隔断、牵出线隧道口等人防防护设备安装,穿过人防防护段管孔的防护密闭处理措施。
2)对第三方检测防护设备进行监督和见证工作;主要防护设备进厂监造。
2.2 概算投资额约1.5亿元;
2.3 工期:按甲方要求;
2.4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5工程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4、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具有地铁工程监理业绩或者人防建设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两项。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执业证书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业证书;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须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在注册地进行公证,提供公证书原件两份,一份编制于投标文件中,另一份随同原件一起递交。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局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举报电话135*****998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5*****6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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