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 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高店乡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项目立项的批复等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16 11:07:12 |
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投资字【2018】174号等
1.4 招标人: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EEBZ00162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60394.06平方米,包括:
平河社区总建筑面积27230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栋住宅楼、5栋配套用房、地下车库、配电房、门卫、地下室、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电气及其他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长东社区平河社区总建筑面积288092.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栋住宅楼、1栋幼儿园、配套用房、门卫、地下室、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电气及其他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33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约 96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保期满为止,监理服务施工期计划为960日历天(仅供投标时参考,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60394.06平方米,包括:平河社区总建筑面积272301.2平方米,长东社区平河社区总建筑面积288092.86平方米。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约2949.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3.8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4 月19日上午09:00至2021年05 月06 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中心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 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中心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 1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肥西县高店乡乡人民政府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33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汪工
电 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中心服务系统打印。
9.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EF%BC%89%E5%BC%80%E5%B1%95%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8%B0%A2%E8%B0%A2%E7%90%86%E8%A7%A3%E3%80%81%E6%94%AF%E6%8C%81%E3%80%82">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2*****16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2
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一、该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因:1、本项目分为平河社区、长东社区,需办理两个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分别为27万平方米和28万平方米。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完全满足此类住宅区工程项目对人防工程级别的需求;
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年已停止颁发,目前省内具备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仅几家,此项要求是否有排除潜在投标人之疑?
建议请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关于人防监理资质的要求更改为:“3.2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答:虽然办两个施工许可证,但仅作为一个项目招标,签一份监理合同,即一个中标监理单位和一个总监。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我公司在详细研读了贵单位编制的“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项目编号为:2021AEEBZ00162)”招标文件后,有以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4页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项“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问:目前安徽省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仅为3家,而且人防工程作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中仅为地库部分区域且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占比甚小,从建设体量、监理工作量及重难点主要体现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更为关键及重要。另外,根据人防监理资质及相应业务范围划分来看,此项条件和门槛要求过高,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更多投标人的优选。
我们认为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完全能够满足项目既有人防区域的监理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以更多的优选优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综上所述,更加有利于招标人的招标管理及项目建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人防面积为:21533.28平方米,本项目资质设置符合国家人防监理资质规定标准。
三、我公司在详细研读了贵单位编制的“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项目编号为:2021AEEBZ00162)”招标文件后,有以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4页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项“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须在开展业务前到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目前安徽省内人防工程甲级资质仅有为数不多的潜在投标人,不利于充分竞争,不利于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
建议:是否允许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投标人与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答:不允许。
四、我公司在详细研读“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项目招标文件后,现提出以下疑问:
1、招标文件第50页“人员奖项、荣誉” 中要求如下:
********150*****5001.jpg">
本项目要求总监的工程项目获得“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标准化监理项目”的获奖,因各个地方的“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标准化监理项目”同类型的获奖叫法不同。我公司监理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项目获得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或“安全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是否认可?
答:同类型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49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要求如下:
********150*****9002.jpg">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规定,本项目房屋建筑总监代表配额要求最低为4人,请问本项目是只要有一个房屋建筑总监代表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即可得 2 分,还是四个房屋建筑总监代表都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才可得 2 分?
答:房屋建筑总监代表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提供任意一人的得2分,最多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书的,提供任意一人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招标文件第49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要求如下
********150*****7003.jpg">********150634532004.jpg">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规定,本项目房屋建筑总监代表配额要求最低为4人,请问本项目是只要有一个房屋建筑总监代表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任意一个证书的得 2 分:还是四个房屋建筑总监代表都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任意一个证书的得 2 分?
答:只要有一个即可。
五、原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价报价;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修改为: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汪工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1
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原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评标方法仍然不能确定的,则在开标现场摇号确定排名,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打印出的开标记录表各单位对应的序号为摇号球号。 |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5 分 (2)技术部分:35 分 (3)投标报价:10 分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评标方法仍然不能确定的,则在开标现场摇号确定排名,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打印出的开标记录表各单位对应的序号为摇号球号。 |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5 分 (2)技术部分:35 分 (3)投标报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汪工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7日
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1AEEBZ0016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5月11日
新建高店乡长东社区新村安置点等项目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1 号慎昌大厦 5层 518D 室
投标费率:0.61%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 肥西县高店乡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0551-688297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汪晓云联系电话: ****-********
公示期: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12日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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