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关于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关于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050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06-03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73

项目名称: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62960.65

最高限价(万元)(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建设一座日处理量8万吨的再生水厂,出水标准达到京标B,新增污泥脱水设备(含水率达到60%)。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1)建设期:自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日期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超过2年。(2)运营期:自项目商业试运营日起,至合作期满。(3)商业试运营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提交商业试运营申请,政府方同意该申请之日的下一日,为商业试运 营日。商业试运营期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4)商业运营日:项目公司完成商业试运营并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如需),项目公司向政府发出开始商业运营申请,政府方同 意该申请之日的下一日,为商业运营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

3.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专业水平要求申请人近两年在大陆境内至少有一个运营或者在建的平均日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的项目业绩,且在该项业绩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须提供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2019年连续三个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2019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小于85%。(3)信用要求申请人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4)申请人须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投融资能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申请人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企业的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架构和说明)。(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05-13 09:00:00——2021-05-19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050

方式:现场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06-03 10:00:00前(北京时间)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六层开标室3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至2021-06-03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境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地区北坞创新园北区8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05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

标签: 水厂 再生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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