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应急工作船监护作业服务专有化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环保应急工作船监护作业服务专有化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公司环保应急工作船监护作业服务专有化品类协议 |
完工期: | 详见特殊说明 |
项目概况: | 溢油应急、演习作业期间和甲方海上油田勘探测试期间,需工作船环保监护作业。工作船环保监护作业服务主要包括溢油围控、污染物回收、消油剂喷洒等作业,防止海上污染,并保持24小时全天候应急待命,以配合相关环保应急响应服务等工作。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海域 |
服务内容简介: | 主要内容是提供溢油应急、演习作业期间和海上油田勘探测试期间的工作船、人员及设备服务;具体船舶要求如下: (1) 提供可作业的船舶不少于9条。(自有、租赁皆可) (2) 提供的船舶,每年必须经过甲方验船后方可进行作业,船舶主机功率不小于90Kw,船舶总长不小于27米,船龄不高于20年。 (3) 提供的船舶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船舶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船舶要求:投标人提供船舶资源,船舶可自有,也可租赁。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船舶需要提供所租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 工作船基本要求: a) 提供可作业的船舶不少于9条。(自有、租赁皆可) b) 提供的船舶,每年必须经过招标方验船后方可进行作业,船舶主机功率不小于90Kw,船舶总长不小于27米,船龄不高于20年。 c) 提供的船舶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d) 每条工作船上的人员是5名:一名船长、一名轮机长、三名船员并提供证书。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到2021年05月20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2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 投诉渠道: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固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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