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招标公告

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招标公告



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编号:JCYCGC********

二、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本采购项目经营内容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3)供应商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4)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5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业绩;

(5)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

(6)具备在高淳地区有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并经招标人和代理人现场核查确认(分设机构或合同协议代理服务机构);

四、谈判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供货期:30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40%,余款在竣工后的2年内付清。

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谈判文件领取办法:

1、供应商需在2013年6月 18日至2013年6 月20日携带下述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5)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6)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7)在高淳地区有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并经招标人和代理人现场核查确认(分设机构或合同协议代理服务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U盘前往江苏益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领取项目谈判文件、图纸,未按上述要求接受代理人和招标人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谈判。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性文件中,单独随响应性一并送达开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现场勘察:

采购方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科 ***-********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八、接受谈判时间:2013年6月 25日 下午14:30 至15:00 (北京时间)。

响应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3年6月 25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谈判地点:高淳区住建局 二 楼会议室(淳溪镇镇兴路227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同时携带具体灯型图纸要求的样品灯出席谈判仪式否则不接收其谈判文件。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JCYCGC********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一、项目编号:JCYCGC********二、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本采购项目经营内容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3)供应商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4)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5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业绩;(5)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6)具备在高淳地区有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并经招标人和代理人现场核查确认(分设机构或合同协议代理服务机构);四、谈判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供货期:30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40%,余款在竣工后的2年内付清。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谈判文件领取办法:1、供应商需在2013年6月 18 日至2013年6 月 20日携带下述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5)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6)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7)在高淳地区有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并经招标人和代理人现场核查确认(分设机构或合同协议代理服务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U盘前往江苏益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领取项目谈判文件、图纸,未按上述要求接受代理人和招标人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谈判。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性文件中,单独随响应性一并送达开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七、现场勘察:采购方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科***-********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八、接受谈判时间:2013年6月 25日 下午14:30 至15:00 (北京时间)。响应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3年6月 25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九、谈判地点:高淳区住建局 二 楼会议室(淳溪镇镇兴路227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同时携带具体灯型图纸要求的样品灯出席谈判仪式否则不接收其谈判文件。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报价和谈判。2.1 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本采购项目经营内容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3)供应商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4)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5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业绩;(5)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6)具备在高淳地区有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构(分设机构或合同协议代理服务机构);3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3.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4.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4.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机构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如果组织供应商勘察现场或者召开答疑会,代理机构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集中回答。4.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4.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5 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5、谈判费用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 本次代理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6、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6.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认可。7.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8.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 谈判申请及声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谈判保证金;(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服务承诺;(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谈判文件第2.2条只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9.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详细的交货清单;(4)详细的配置的技术参数表(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6)*施工方案;(7)*售后服务承诺书;(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采购文件中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性能的实现。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0.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0.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10.3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10.4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需求,按清单报单价,并根据数量进行汇总报价。10.5清单数量为采购暂定数量,实际使用数量如有不符,以成交单价为结算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10.6组成成交总价的各规格报价单价为本次谈判的不可调单价,决算时总价允许可能会因各规格、材料数量微调作相应调整10.7供应商必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性文件中作出承诺,此项费用供应商视为已经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11、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1.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2、谈判保证金12.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2 谈判证金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2.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1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3.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四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4.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5.1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15.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6、诚实信用16.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6.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6.3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四、谈判17、谈判组织17.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7.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8、谈判程序18.1 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8.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18.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8.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18.5成交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19、成交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 谈判小组根据本次采购预算和成交标准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参加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1、无效谈判响应文件。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没有按规定提供相关原件;(3)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无成交供应商原因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4、质疑和投诉2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公司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24.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24.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24.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代理公司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4.5 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6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高淳县财政局投诉。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一般路灯1.名称 :庭园灯2.型号 :见图纸3.灯杆材质及高度 :按设计套 99.002电气配线1.配线形式 :铜心钱2.导线型号、材质、规格 :BV2.5mm2m1584.003余方弃置1.弃废料品种 :土方2.运距 :外运,自行考虑m399.004C20钢筋砼基础1.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钢筋砼2.混凝土拌和料要求 :商品砼m3 49.505庭园灯撤除(拖至5KM外仓库)1.名称 :原庭园灯拆除2.运距:拖至5KM外仓库套 99.006电缆头安装1.型号:原电缆头制作、安装个 99.00注:参考品牌、技术参数:(1)明配PVC管采用:中财、公元品牌(2)光源采用:欧普、飞利浦品牌(3))电线、电缆采用:远东、华亚品牌(4)技术参数详见图纸。A合计B工程施工费(施工费用包括安装费、管理费、利润、采保等一揽子费用,相关费用自报,但必须注明费用组成明细,另附表格)C税金(A+B)×3.41%D总计金额A+B+C金额大写: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货物单价款不变,总价按实结算。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给甲方货物5%的经济赔偿。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清点、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验收不合格,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6、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在验收后须提供 二 年免费质保。2、乙方就货物的安装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乙方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4、乙方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甲方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对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5、乙方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检测、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6、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供货完毕后签署验收单后的 10天。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 10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十条 货款支付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以人民币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40%,余款在竣工后的2年内付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应在收到供货指令单7天内供货,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调换合格产品。甲方未拒收的, 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同一个项目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二次运输费用,采购人不予承担。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供货方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无向供货方进行解释的义务。2、货物签收前一切损耗或碰损由供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同一个项目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二次运输费用,采购人不予承担。4、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进度供货及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指令其它中标单位供货.5、材料在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货方承担。6、供货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货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7、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结算时可进行调整。若增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一致,按照原清单报价;若增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相似, 参照原清单报价;若增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由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2012年月 日日期:2012年 月日集中采购机构:合同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2年月 日第五章附件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JCYCGC********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谈判。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5、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6、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编号:JCYCGC******** 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报价及供货一览表报价及供货一览表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编号: JCYCGC********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报 价备注1交货时间品牌型号总价( 大写) (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果供应商不是制造商,且本次采购要求制造商出具授权的话必须提供此件)致: 我们(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商地址)。兹指派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办理贵方JCYCGC********号竞争性谈判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品牌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谈判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共同和分别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格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编号:JCYCGC********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谈判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高淳县府路、通贤街庭院灯采购项目编号:JCYCGC********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谈判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七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填写)(交货期、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可提供的优惠条件售后服务内容承诺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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