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三亚温泉谷度假村1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吊设备租赁-20210501934
询价公告:三亚温泉谷度假村1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吊设备租赁-20210501934
询价通知书编码: | 20210501934 | 询价通知书名称: | 三亚温泉谷度假村1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吊设备租赁 | 采购联系人: | 吴思佳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 采购联系人EMAIL: |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温泉谷度假酒店项目二期13地块项目经理部塔吊设备租赁报价 邀 请函 采购人就三亚温泉谷度假酒店项目二期13地块项目经理部所需塔吊设备租赁进行邀请询价比价采购。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及生产供应能力,能按照项目计划保质按时按量供应。 二、询价书发布时间及地点 1、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10时。 2、发布地点:投标人须自行注册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logonAction.do,被邀请的准入单位线上接收询价通知后获取电子版询价书。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 2、报价地点: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 3、报价注意事项:线上报价后需将报价单盖章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线上报价与报价单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 四、报价揭示时间及地点 1.报价揭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 2、报价揭示地点: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思佳 联系电话:15116720103 采购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温泉谷项目部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报 价 单
以上合计金额(人民币): 报价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满足楼层高度为36米要求,安装最大高度50m,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且保证设备购买期在5年以内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运转情况良好,外观需油漆、美观,各种限位、限制、保险装置齐全。采取司机及信号工由设备出租方统一管理的方式合作;设备产权必须与租赁公司的产权一致。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含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首次年度检测、塔吊基础预埋(含预埋件)费用、顶升加节和附墙装置的制作材料人工安拆费及资产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如有其他费用报价时另行描述。 附件1 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及信息保密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五矿二十三冶三亚温泉谷度假酒店项目二期13地块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及后续合作过程中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信息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获取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的保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秘密:包括甲方的技术方案、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数据、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网络配置协议及业务平台架构方式、实际部署结构、使用技术参数、系统开发文档、配置文档系统管理手册等。 2.管理秘密:包括甲方的信息化规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涉密文件及系统的管理策略、用户手册等。 3.业务秘密:信息化项目方案、信息化项目合同、营销计划、商业拓展计划、采购资料、进货渠道、商务谈判价格及方案、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涉及承包人业务的各类数据资料。 4.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内容定义范围内,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保证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采取与自身保密信息同等级别的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3.乙方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保密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甲方的保密信息传递、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不允许协助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5.乙方向其内部提供甲方保密信息的范围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乙方承诺如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从甲方的保密信息,这些职员应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成果直接应用人员或者领导人员,乙方须向这些职员提示信息的保密性和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若乙方人员出现岗位调动或离职的情形,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并配合甲方终止其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访问权限,收回其所持有的甲方保密资料和涉密介质,并确保该人员在离职后继续履行好保密义务。 6.若乙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若出现该情况,乙方应立即将甲方的保密资料归还甲方,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留存任何资料的备份。 7.甲方向乙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保密信息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授予任何非基于为提供本项目项下技术服务之目的的使用权、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甲方向乙方披露本协议所列保密信息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使用甲方享有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权益。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仲裁费等。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 四、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承诺书签订时开始,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合同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双方就三亚温泉谷度假村及休闲养生中心项目二期度假酒店CJSXY01-13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所需 塔吊 设备租赁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高度及预约期限:
备注:塔吊必须是使用周期不超过5年以内,机件齐全,机状良好,运转正常,且有齐全的产品合格证等资料,塔吊进场前必须进行保养,并按甲方要求重新刷漆,保证外观美观。 二、租赁时间、价格及结算方式: 1、租赁时间: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正式运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租用设备退场,且租赁设备具备正常拆除条件之日止。 2、价格及费用 (1)TC5610租赁单价(含检测费)为元/台/月,TC6010租赁单价(含检测费)为元/台/月,为设备及相应附件的租赁费,年度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安装完毕并通过三亚市相关部门验收后(甲方开始使用塔吊),至塔吊、施工电梯正式使用前只算一半租金(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租金),正式使用之日起全部月租算。 (2)由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操作工人,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 乙方配备的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工地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在VI覆盖、统一服装等方面有任何要求,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提供优质的服务。操作工的工资包干使用,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如乙方机组人员不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3)TC5610进出场安拆包干费为元/台,TC6010进出场安拆包干费为元/台,包含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首次年度检测、塔吊基础预埋(含预埋件)费用、顶升加节和附墙装置的制作材料人工安拆费及资产保险费等所有费用。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塔吊进场安装完毕,经乙方调试自检合格备案手续完成后支付元/台给乙方,余款在塔吊退场后十日内支付,支付时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4)春节长假期间15天内不计算租赁费用。 (5)特殊原因停工期间设备租赁费按60%计算,乙方可留一名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零星使用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工资由甲方承担。 (6)其它费用约定: / 。 3、结算方式:双方每月底结算一次,双方结算人员或财务人员签字认可,项目经理审核,按甲方内部程序审批。若乙方逾期2个月不办理结算,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操作人员的工资由由乙方造工资表并提供操作人员银行账号,甲方代为支付。 4、租金、进出场费暂定总额: 元 。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甲方在次月25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金额的70%,依此类推,余款待设备退场最终结算办完后3个月内全部结清。 2、乙方凭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甲方以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甲方工程款只允许支付到合同签约单位,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形式的付款委托。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和开具增值税发票上账号一致。 3、其他约定: 乙方需按中期结算审定金额提供该次租赁款相应时段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给甲方,增值税率为 %。增值税发票按照甲方指定信息开具(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名称、税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等信息)。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由此导致延迟付款等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给甲方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等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补偿甲方的各类损失。 甲方名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4300001837643448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24层 电话:0731-85170080 账号及开户行:4300 1586 0610 5988 8888 长沙市建行体育新城支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使用与管理 1、乙方必需随机配置满足项目施工作业需要具有相关操作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审查操作证原件并扫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项目部,人员异动需双方书面确认。 2、进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装、拆卸、维修、司机、指挥)必需人证合一,并由乙方提供委派证明文件备查。 3、由出租方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服从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如因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表现不符要求或不能很好胜任本职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有权请退并提请出租方更换其他人员进场。 4、群体工程项目多台设备之间作业人员不得串岗作业,每台套设备人员配置必需定机、定人、定岗。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租用设备的现场使用条件:进场道路、电源、水源、设备基础施工、必要的照明、简易机棚、保养场地。 2、在设备进场卸车、安装、维修、拆卸及退场装车等期间向乙方提供满足作业的现场条件,做好现场协调工作。 3、负责对乙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入场前教育、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为其提供住宿、就餐条件,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安全管理。 4、提供设备的水、电等并承担费用。 5、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安全检查。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 7、负责设备基础的制作和基础隐蔽资料的编制,提供一份经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基础隐蔽资料给乙方。 8、负责乙方安装和拆除附墙时需要的工作平台搭设和拆除。 9、协助乙方做好设备在安监站的安装及加节告知、使用登记备案及办理设备拆除时的使用注销备案。 10、合同租赁期限为暂定,如租赁时间提前结束,甲方提前15天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服从。 六、乙方责任 1、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出租,乙方必须具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行业安拆、维修资质,作业人员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乙方必须拥有具备安拆、维修资质的专业队伍,能确保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过程管理(操作、维修、保养)。 2、乙方出租的大、中型垂直运输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认定的品牌产品,其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满足特种机械技术标准。为确保其安全技术性能可靠,机械性能良好,满足高强度施工作业要求,出租的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役龄不得超过五年。 3、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完好的机械设备和优质服务,向甲方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租赁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出租的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向甲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及时处理出租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运转正常的 塔吊 相关的技术资料。安装完毕五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壹份。及时向甲方提供 完备的竣工备案 资料壹份,以备工地检查时使用。 4、乙方负责编制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检测认可并验收后向甲方办理设备进场手续,认真填写《设备租赁进场确认单》,双方经办人与主管领导签收。提供 塔吊 的基础设计方案、图纸以及预埋地脚螺栓,并配合甲方预埋地脚螺栓。 5、对塔吊基础及预埋件进行检测,保证其能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双方签字认可。 6、塔机专用配电箱和主塔机所使用的专用电缆由乙方提供。负责提供和铺设专用配电箱电源以上塔吊正常运转工作所需的电缆线。 7、乙方需定期( 每月25日前)组织人员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及时、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甲方损失。日常保养及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8、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吊钩以下6m及8m钢丝绳各一副。提供持证且操作熟练操作人员,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按规程操作积极配合工地的工作安排,提供优质服务,工资、保险等由乙方承担。 9、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10、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施工现场,对于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机械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如有事离开工作岗位或外出须向甲方现场主管及机械主管部门请假。 1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及时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相关技术资料。 12、做好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底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破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种罚款。 13、负责按甲方要求悬挂VI标牌和宣传条幅,甲方负责VI材料费,乙方负责人工费和设备油漆。 12、乙方应按月足额支付操作工人的劳动工资,甲方有权视拖欠情节代扣代支。 13、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任何违章指挥行为。因设备本身质量或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负责塔吊的沉降及倾斜观测并进行记录。 15、乙方必须接受政府主管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满足安监部门的视频网络监控要求。 16、乙方操作人员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乙方做好塔机防雷接地事项。 七、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未按时支付;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未付清我方工程款导致资金不能正常运作。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时间将约定的租赁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产品技术要求对出租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直接或间接导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法正常运转,每次延误甲方施工超过4小时的,向甲方支付 5000元的违约金,每月累计延误时间超过 1 小时向甲方支付 500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应付款项中扣除。 (3)设备使用期间出租方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未履行其工作职责或未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致使设备造成重大机械故障、延误工程正常施工作业并由此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 (4)设备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出租方应积极进行抢修,如不是承租方所造成,出租方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维修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凡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3天的租赁费用。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出租方可以修理,但修理费用及配件费由承租方承担,修理期间租赁费用照常收取。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其他情况: / 八、安全技术要求: 1、出租设备在运输、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附墙、日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产品生产厂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作业流程。严格执行建设部令(166)号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设备使用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 2、设备基础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要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其基础附件(基础高强螺栓、调整垫块)必须严格采用生产厂家提供的合格产品或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外委加工。分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和采用其它材质或型号的设备附件进行安装作业。 3、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编制附墙(臂)制做、安装、拆卸施工专项作业技术方案,附墙装置(拉杆、联接结构件、预埋件、联接螺栓、轴肖)的制做、联接方式必须满足产品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签署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组会签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环境、职业健康 1、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及时进行监测,减少使用过程中噪声的产生。 2、甲方发现设备产生的噪音超过相关规定的噪音限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查明原因,找出噪音源,确保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十、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均负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十一、争议 甲乙双方约定,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其他约定 /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该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叁 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要求 |
1 | 设备租赁 | 项 | 1.0000 | 0.13 | 2021-05-19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