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铁路局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铁路局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下简称路局采购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3)-60号
㈢项目内容:
标段 序号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1 列尾主机 台 156
2 锂电池 块 312
3 四路充电器(检测功能) 台 20
4 机车号确认仪 台 24
5 列尾主机检测试验台 台 7
6 列尾主机黑匣子数据
处理系统 套 3
7 电池容量检测仪 个 6
8 专用工具 套 1
9 司机控制盒 个 270
10 司机控制盒检测仪 台 6
11 司机控制盒黑匣子数据处理系统 个 2
12 司机控制盒置号仪 个 4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I、列尾装置
1.符合TB/T 2973-2006《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通过铁道部科技成果鉴定。
2.取得铁道部CRCC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主机检测试验台(带排风量检测功能)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
3.具备与其他厂家列尾装置互联互通技术;司机控制盒具备置号功能。
4.具备与“400M无线列调机车电台”接口,可直接匹配使用。
5.列尾主机应具有列车管风压数码显示和自检电池电压及低电压、低电量报警功能;具有“黑闸子”数据存储功能,并可通过“列尾主机黑闸子数据分析系统”分析所存储的数据,且所存数据可与司机控制盒“黑闸子”所存储数据进行一对一比照,重现列尾主机工作过程;具备升级为带有GPS追踪定位功能主机的能力,可通过网络查询和下载列尾主机的工作状态及运行数据。
6.列尾主机外壳采用高强度合成材料结构,模具成型、防锈蚀、耐受湿热及剧烈震动、坚固耐用。
7.列尾主机电池插入主机电池孔后应能起到防盗、防撬、防电池滑脱落作用。
II、列尾主机检测试验台
1.工作电压:交流220V(1±10%),50Hz。
2.输出电压:直流6.6±0.1 V,直流8.2±0.2V两档。
3.输出电流:直流 0~6A。
4.内置电台:(1)频率:与列尾主机相同;(2)功率:1.0±0.1W。
5.压力测量与显示:压力表,0~~1MPa;显示压力误差,2.5 KPa(与压力表比较)。
6.整机功耗:额定功率≤500W;瞬间最大功耗<3000W。
7.数据存储容量:≥2044台次记录。
8.时钟误差:<±1分/月。
9.储风容器容量:≥20L。
10.室内工作环境要求:工作温度,-10℃~+55℃;湿度,≤90%(RH)。
III、列尾主机电池及充电器
1.列尾主机电池(容量10mah)及充电器必须通过铁道部CRCC认证。
2.与各生产厂家的列尾主机可直接匹配使用。
IV、列尾主机:
1.电池电量不足报警及确认。
2.列车主风管风压不正常报警及确认。
3.列车尾部风压查询。
4.程序内置设备身份编号。
5.内置运用数据记录。
6.自动识别列车标准定压。
7.数码信息显示窗口。
8.列检尾部风压测试。
9.上电时,自动检测列尾主机ID编号、电池电压、电池容量、当前机车号码。
V、主机检测试验台
1.集通信模块、语音播放系统及泵风装置于一体。
2.为列尾主机提供测试用工作电源,并测试静态电流、传输电流、排风电流。
3.为列尾主机提供气源,模拟列车制动软管风压变化,检测列尾主机的风压反馈状态和精度。
4.列尾主机通信功能检测:确认 、消号、查风压、排风。
5.列尾主机报警功能检测:低风压报警、电池电量不足报警。
6.列尾主机排风功能检测:排风速率检测。
7.基准压力和基准时钟可手动校准,并可对列尾主机风压反馈精度和时钟进行自动校准。
8.机车号码可手动设置,并可按确认键对列尾主机输入当前设置的机车号码。
9.具有手动检测和自动检测两种工作模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列尾主机的功能及电性能指标检测,并自动判定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10.自动检测工作模式时,可自动滚动存储检测数据,始终保留最近的检测数据,并可将所存储的数据上传到计算机中显示、检索和打印。即具有“黑匣子”功能。
11.特有信息显示视窗,可清晰、直观地实时显示检测数据,并自动对合格与不合格项进行标识。
VI、司控盒及司控盒检测仪等设备技术及服务指标
1.通过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2.输入电源:DC13.8V;
3.信号调制方式FFSK;
4.数字显示位数:4位数码管显示;
5.传输方式:采用同步传输方式;
6.符合部颁TB2973-2006规定。
7.一年免费保修;
8.终身维修至大修期。
投标人须与上海铁路局站场调速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列尾装置维修中心)签订委托代管和维修维护协议。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投标人设备必须具备铁道部行政许可/铁路CRCC认证、科技成果鉴定等资质要求;
3.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6.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2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17室(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可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20号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传真:***-********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17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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